说文解字:缶 7F36

 異體: 𦈢
部首 注音ㄈㄡˇ
拼音fǒu 卷別五下

字形演变


乙7752反(甲)

小臣午口方鼎(金)
商代晚期

偁缶作且癸簋(金)
商代晚期

蔡侯朱缶(金)
春秋中期

蔡侯缶(金)
春秋晚期

蔡侯缶(金)
春秋晚期

欒書缶(金)
春秋

包2.265(楚)

信2.014(楚)

包2.255(楚)

包2.255(楚)

說文‧缶部

乘輿缶(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方九切 頁碼:第 167 頁,第 4 字    異體: 𦈢

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字原
附注  饒炯部首訂:「下象所盛之器,上象蓋,中象畫文,以土作之,故寄音於土;而引借為凡瓦器之大名,如偏旁所从取其義是也。」【按】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謂甲骨文下部「凵象器形」,上部「即杵之初文,為聲符」。

白话版

,一种小陶器。用来盛酒浆的器皿。秦地一带的人们习惯用敲打来为唱歌打拍子。字形像陶器之形。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由器形側視而來,上像提耳,下像器容,正像有提耳的器皿。金文二例,頗似甲文之形。戰國文字之,在器容上多一器蓋,不影響其音、義。篆文之形承自戰國文字之,省略器蓋,且提耳貫穿器底,完整呈現側面的樣子。隸書、楷書沿之而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方九切 頁碼:第 895 頁,第 1 字   第 396 頁,第 11 字

瓦器所㠯盛酒𤖅。
段注  《釋器》《陳風》傳皆云:盎謂之缶。許云:盎,盆也。罌,缶也。似許與《爾雅》說異。缶有小有大。如汲水之缶,葢小者也。如五獻之尊,門外缶大於一石之壷,五𣁬之瓦甒,其大者也。皆可以盛酒𤖅。
秦人鼔之㠯節謌。
段注  鼔之錄切。擊也。《韵會》鼔作擊。李斯傳,廉藺傳,漢楊惲傳皆可證。
象形。
段注  字象器形。方九切。三部。俗作缻。
凡缶之屬皆从缶。

说文系传

 付丑反 頁碼:第 396 頁,第 9 字 

瓦器,所㠯盛酒漿,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從缶。
鍇注  臣鍇曰:「《史記》黽池之會,藺相如進盆缶曰:『竊聞秦人善擊缶。』」

影印页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