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鞭 97AD

 異體: 𩌻𠓥𠓠
部首 注音ㄅㄧㄢ
拼音biān 卷別三下

字形演变


九年衛鼎(金)
西周中期

𠑇匜(金)
西周晚期

望2.14(楚)

望2.12(楚)

郭.老甲.1(楚)

郭.六.5(楚)

說文古文

說文‧革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卑連切 頁碼:第 85 頁,第 14 字   𩌻 異體: 

驅也。从革𠊳聲。
𠓥 異體: 𠓠
古文𩌻。

白话版

,驱策马。字形采用“革”作边旁,“便”作声旁。,这是古文写法的“”。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鞭」字來源有二:甲骨文作「」,從又持策,像驅獸之鞭形。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後作「」,從攴、丙聲,為「鞭」之初文,隸定為「」,隸變作「更」。在六書中屬於形聲。金文作「」,為「」之省變,與古文「」形近,像以手執鞭之形,〈散盤〉作「」,上部稍訛,而〈匜〉作「」,從而增人旁,像以鞭抽人之背,隸變為「便」。而「便」作「安」之義,因轉注為從「革」、「便」聲之「鞭」字,保留其本義。戰國文字承初文「」之形作「」。段注本《說文》:「鞭,毆也。从革、便聲。」又「,古文鞭。」從革,表示鞭以皮韋製作;從便,表示音讀,兼表鞭策之義,本義是皮鞭。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卑連切 頁碼:第 440 頁,第 1 字   第 198 頁,第 6 字

毆也。
段注  毆各本作驅。淺人改也。今正。毆上仍當有所以二字。《尙書》:鞭作官㓝。《周禮・條狼氏》:掌執鞭而趨辟。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左傳》: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又公怒。鞭師曹三百。皆謂鞭所以毆人之物。以之毆人亦曰鞭。《經典》之鞭皆施於人。不謂施於馬。《曲禮》:乗路馬。載鞭策。《左傳》:左執鞭弭。馬不出者。助之鞭之。皆是假借施人之用爲施馬之偁。非若今人竟謂以杖馬之物杖人也。葢馬箠曰策。所以擊馬曰箠。以箠擊馬曰敇。本皆有正名。不曰鞭也。擊馬之箠用竹。毆人之鞭用革。故其字亦從竹,從革不同。自唐以下毆變爲𢿛。與驅同音。謂鞭爲捶馬之物。因改此毆爲驅。不知絕非字義。毆,捶擊物也。驅,馬馳也。
从革。𠊳聲。
段注  卑連切。十四部。
古文鞭。
段注  從亼攴。

说文系传

 賓延反 頁碼:第 215 頁,第 7 字 

驅也。從革便聲。
古文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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