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皀 7680
異體: 㿝 | ||
部首:皀 | 注音:ㄅㄧ,ㄐㄧˊ,ㄅㄧˋ | |
拼音:bī, jí, bì | 卷別:五下 |
字形演变
甲878(甲)
存下764(甲)
京津4144(甲)
室叔簋(金)
說文‧皀部
楷書
说文解字
皮及切 頁碼:第 162 頁,第 8 字 續 丁 孫皀 異體: 㿝
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象簋形,上為簋蓋,中為簋體,下為圈足,為簋的初文。」
说文解字注
方力反 頁碼:第 863 頁,第 1 字 許 第 383 頁,第 7 字
段注 《禾部》曰:穀,續也。續當作粟。粟者,嘉穀實也。《曲禮》曰:黍曰薌合。粱曰薌其。薌卽香字。《左傳》引《周書》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馨者,香之遠聞者也。香者,芳也。
段注 謂白也。《大雅》謂秬虋芑爲嘉穀。《毛傳》謂苗爲嘉穀。許書謂禾爲嘉穀。虋芑苖禾一物也。連裹曰穀,曰粟。去裹曰米。米之馨香曰皀。裹者,《禾部》所謂稃也,𥢶也,糠也,穀皮是也。
段注 說下體从匕之意。《匕部》曰:匕,所以比取飯。一名柶。扱者,收也。
段注 《顏氏家訓》曰:在益州。與數人同坐。初晴。見地下小光。問左右是何物。一蜀豎就視云:是豆逼耳。皆不知所謂。取來乃小豆也。蜀土呼豆爲逼。時莫之解。吾云:《三蒼》《說文》皆有皀字。訓粒。《通俗文》音方力反。眾皆歡悟。
段注 又字上無所承。疑有奪文。【按】顏黃門云:《通俗文》音方力反。不云出《說文》。然則黃門所據未嘗有方力反矣。而許書中卿鄉字从皀聲。讀若香之證也。又《鳥部》鴔鵖字从皀聲。《爾雅音義》云鵖,彼及反。郭房汲反。《字林》方立反。是則皀有在七部一音。當云讀若某。在又讀若香之上。今奪。
说文系传
皮及反 頁碼:第 386 頁,第 7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扱,載也。白,象穀。顏之推《家訓》云:『有蜀堅調豆粒為豆皀,則此也。食。鵖亦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