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歷 6B77
異體: 歴厯 | ||
部首:止 | 注音:ㄌㄧˋ | |
拼音:lì | 卷別:二上 |
字形演变
京津4387(甲)
禹鼎(金)
西周晚期
說文‧止部
蒼頡篇10(隸)
西漢
夏承碑(隸)
東漢
魏封孔羨碑(隸)
曹魏
吳谷朗碑(隸)
孫吳
楷書
说文解字
郞擊切 頁碼:第 49 頁,第 22 字 續 丁 孫歷 異體: 歴厯過也。从止厤聲。
解说版
《說文‧止部》:「歷,過也。從止、厤聲。」甲骨文作「」,從止、秝聲。秝、厤、歷為一字之異體。甲骨文中另有「秝」字,像禾黍分行成列之象,是行秝之本字,也是「歷歷在目」、「歷歷可數」之寓意所在。止為足,秝、厤同音,正是一字異體。金文〈毛公鼎〉不從足,只作「厤」。歷字從止、歷聲。從止,表示行止之義;從厤,表示音讀,兼表清晰、分明之義,本義為經過。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規範字作「历」。
说文解字注
郞擊切 頁碼:第 269 頁,第 2 字 許 第 119 頁,第 4 字
段注 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過也。傳也。
段注 郞擊切。十六部。从止。厤聲。
说文系传
連的反 頁碼:第 125 頁,第 7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止,行止也。」過也,傳也。從止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