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星 661F
異體: 曐𠻖 | ||
部首:晶 | 注音:ㄒㄧㄥ | |
拼音:xīnɡ | 卷別:七上 |
字形演变
乙6386反(甲)
乙6672(甲)
前7.26.3(甲)
麓伯星父簋(金)
九.56.79(楚)
帛乙1.21(楚)
說文古文
說文‧晶部
說文或體
睡.日乙41(隸)
秦
居延簡甲575(隸)
西漢
華山廟碑(隸)
東漢
鮮于璜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桑經切 頁碼:第 221 頁,第 1 字 續 丁 孫曐
蔣注 武則天新造字:〇。𠻖
星
附注 邵瑛羣經正字:「今經典多从或體。」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星』字本作『晶』,象眾星熒熒之形。後加『生』聲,與『晶』分化。其星形少則二、多則五,不定。金文、小篆固定為三星。戰國文字則開始簡化為一星,後世隸楷承之。」
白话版
星,宇宙万物的精华,字形上部是星群呈列的样子。字形采用“晶”作边旁,“生”作声旁。有一种说法认为,“星”是象形字,采用“口”(注:许慎此处所说的“口”其实是指“圆圈”0)作“星”的形象;古文写法的“星”又在“口”(圆圈0)中加一点指事 符号,导致“星”的字形与“日”相混同。曐,是古文写法的“星”字。星,是“曐”的异体字,省略了两个“日”。
解说版
甲骨文二例,由星星加生聲而成,只是繁簡不同而已。金文、戰國文字,是篆文之所本。戰國文字二、三例,由之省簡為、,屬從晶省、生聲。篆文和古文構形相同,只是前者在星星中多一橫畫,以表星光,後者卻沒星光的橫畫,其實兩者並無差異,不影響其音、義。或體作,承自戰國文字二、三例,顯而易見,隸書、楷書並據以定體。以上諸形,原都由象形的「晶」字為形,以表星星,後省為「日」,也是表星星,且都以生為聲,以利識讀。由於生聲在此只是表音而已,並不兼義,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桑經切 頁碼:第 1248 頁,第 2 字 許 第 548 頁,第 3 字
段注 《管子》云:凡物之精。此則爲生。下生五穀。上爲列星。流於天地之閒謂之鬼神。藏於胷中謂之聖人。星之言散也。引伸爲碎散之偁。
段注 桑經切。十一部。
段注 从三 ○ 故曰象形也。大徐 ○ 作囗。誤。
段注 古文从三 ○ 。而或復丨其中。則與晶相似矣。依此說則當入《生部》。解云从生,象形。
段注 所謂象形从 ○ 。
段注 《春秋》說題辭云:星之爲言精也。陽之榮也。陽精爲日。日分爲星。故其字日生爲星。依此則又當入《日部》。
说文系传
息形反 頁碼:第 543 頁,第 3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人據於地上,生於天。一說品,本象星形注其中,偶與晶字同。記此者,廣異聞也。」
鍇注 臣鍇曰:「以此證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