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土 571F
異體: | ||
部首:土 | 注音:ㄊㄨˇ | |
拼音:tǔ | 卷別:十三下 |
字形演变
粹17(甲)
甲2902(甲)
粹907(甲)
大盂鼎(金)
西周早期
亳鼎(金)
西周早期
㝬鐘(金)
西周晚期
公子土折壺(金)
春秋晚期
帛乙3.8(楚)
說文‧土部
睡虎地簡13.56(隸)
秦
老子甲57(隸)
西漢
衡方碑(隸)
東漢
熹.春秋.僖廿八年(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它魯切 頁碼:第 452 頁,第 8 字 續 丁 孫土
附注 高鴻縉《中國字例》以為甲骨文「殆象土塊形,一則地之通象也。土本地之初文……秦漢以後始分為二,土為泥土,地為土地。」
白话版
土,大地用以吐生万物的介质。上下两横的“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中间的一竖“丨”,像植物从地面长出的样子。所有与土相关 的字,都采用“土”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土,三例都像地上土塊之形,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金文土字填實,本為常例,自歸象形。戰國文字之一、二例,上承甲、金文之形,顯而易見,應少爭議;唯其第三例,土塊之點改易為「十」,頗離原形,不過卻可為篆文之土找到演變之跡,歸於象形。隸書之土,承自篆文,顯而易見。至於另一形之右方多一點,實屬書寫的飾畫,隸、草書多見,應無關其六書的歸屬。楷書承於隸、篆,可謂顯明,自宜歸於象形。或說土為社主,像木或石製成的標幟,屬象形(《文字析義》,P.263),可備一說。
说文解字注
它魯切 頁碼:第 2725 頁,第 1 字 許 第 1185 頁,第 1 字
段注 吐土㬪韵。《釋名》曰:土,吐也。吐萬物也。
段注 上各本作下。誤。今依《韵會》正。地之上,謂平土面者也。土二橫當齊長。士字則上十下一。上橫直之長相等。而下橫可隨意。今俗以下長爲土字。下短爲士字。絕無理。
段注 此所謂引而上行讀若囟也。合二字象形爲會意。它魯切。《廣韵》引《文字指歸》曰:無㸃。【按】《文字指歸》葢以無㸃者它魯切。有㸃者徒古切。田地主也。釋氏書國土必讀如杜是也。五部。
说文系传
頁碼:第 1042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通論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