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畝 755D

 異體: 畮𤱑畞
部首 注音ㄇㄨˇ
拼音 卷別十三下

字形演变


賢簋(金)
西周中期

上(2).子.8(楚)

說文‧田部

說文或體

睡虎地簡12.38(隸)

孔宙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莫厚切 頁碼:第 458 頁,第 10 字   

六尺爲步,步百爲畮。从田每聲。
𤱑 異體: 畞畝
畮或从田、十、久。
鉉注  臣鉉等曰:十,四方也。久聲。附注  《玉篇・田部》:「畮,《司馬法》:『步百為畮』。」《字彙・田部》:「畮,古畝字。」

解说版

金文字形從田、每聲。從田,表示與田地有關;每聲,表示音讀。戰國楚系文字字形從田、母聲,母聲表示音讀,篆文承此字形而來。戰國秦系文字從田十、又聲。從十,表示田埂(參考段玉裁說法);又聲,表示音讀。《說文》或體承此字形而來,而改「又聲」為「久聲」。隸書承《說文》或體而來,而十字隸變為「亠」形,又聲改為「從攴」。楷書字形承篆文或體、隸書而來,作「畝」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莫后切 頁碼:第 2780 頁,第 4 字   第 1208 頁,第 6 字

六尺爲步。步百爲畮。
段注  《司馬法》如是。《王制》曰:方一里者爲田九百畮。謂方里而井。
秦田二百四十步爲畮。
段注  秦孝公之制也。商鞅開阡陌封疆。則鄧展曰:古百步爲畮。漢時二百四十步爲畮。【按】漢因秦制也。
从田。每聲。
段注  莫后切。古音在一部。
畮或从十久。
段注  十者,阡陌之制。久聲也。每久古音皆在一部。今惟《周禮》作畮。《五經文字》曰:《經典》相承作𠭇。《干祿字書》曰:𠭇通,畞正。

说文系传

 莫厚反 頁碼:第 1056 頁,第 10 字 

六尺為歩,百歩為畮。秦田二百四十歩為畮。從田毎聲。
畮或從十、久。
鍇注  臣鍇曰:「十,其制,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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