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畝 755D
異體: 畮𤱑畞 | ||
部首:田 | 注音:ㄇㄨˇ | |
拼音:mǔ | 卷別:十三下 |
字形演变
賢簋(金)
西周中期
上(2).子.8(楚)
說文‧田部
說文或體
睡虎地簡12.38(隸)
秦
孔宙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莫厚切 頁碼:第 458 頁,第 10 字 續 丁 孫畮
𤱑 異體: 畞畝六尺爲步,步百爲畮。从田每聲。
鉉注 臣鉉等曰:十,四方也。久聲。附注 《玉篇・田部》:「畮,《司馬法》:『步百為畮』。」《字彙・田部》:「畮,古畝字。」畮或从田、十、久。
解说版
金文字形從田、每聲。從田,表示與田地有關;每聲,表示音讀。戰國楚系文字字形從田、母聲,母聲表示音讀,篆文承此字形而來。戰國秦系文字從田十、又聲。從十,表示田埂(參考段玉裁說法);又聲,表示音讀。《說文》或體承此字形而來,而改「又聲」為「久聲」。隸書承《說文》或體而來,而十字隸變為「亠」形,又聲改為「從攴」。楷書字形承篆文或體、隸書而來,作「畝」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莫后切 頁碼:第 2780 頁,第 4 字 許 第 1208 頁,第 6 字
段注 《司馬法》如是。《王制》曰:方一里者爲田九百畮。謂方里而井。六尺爲步。步百爲畮。
段注 秦孝公之制也。商鞅開阡陌封疆。則鄧展曰:古百步爲畮。漢時二百四十步爲畮。【按】漢因秦制也。秦田二百四十步爲畮。
段注 莫后切。古音在一部。从田。每聲。
段注 十者,阡陌之制。久聲也。每久古音皆在一部。今惟《周禮》作畮。《五經文字》曰:《經典》相承作𠭇。《干祿字書》曰:𠭇通,畞正。畮或从十久。
说文系传
莫厚反 頁碼:第 1056 頁,第 10 字 述六尺為歩,百歩為畮。秦田二百四十歩為畮。從田毎聲。
鍇注 臣鍇曰:「十,其制,久聲。」畮或從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