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文 6587

 異體: 
部首 注音ㄨㄣˊ
拼音wén 卷別九上

字形演变


甲3940(甲)

乙6821反(甲)

後1.19.7(甲)

小子啟尊(金)
商代晚期

婦𨷼爵(金)
商代晚期

能匋尊(金)
西周早期

一丞卣(金)
西周早期

旂鼎(金)
西周早期

商卣(金)
西周早期

文方鼎(金)
西周早期

戈冬方鼎(金)
西周中期

此簋(金)
西周晚期

㝬鐘(金)
西周晚期

伯家父簋蓋(金)
西周晚期

訇簋(金)
西周晚期

師害簋(金)
西周晚期

蔡侯盤(金)
春秋晚期

中山王昔壺(金)
戰國晚期

上(1).孔.1(楚)

包2.42(楚)

說文‧文部

睡.編4(隸)

居延簡甲676(隸)
西漢

熹.詩.思齊(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無分切 頁碼:第 297 頁,第 4 字   

錯畫也。象交文。凡文之屬皆从文。 字原
附注  徐灝注箋:「文象分理交錯之形。」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前之丿、乂……即刻畫之文飾也……文訓錯畫,引伸之義也。」

白话版

,交错的笔画。象交叉的纹案。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像紋畫交錯的樣子,或繁或簡,未有定數,屬象形。金文第一例,從心、文聲,以心表美德(《文字析義》,P.187),是「文」字的異體;第二例「文」中之點,是飾畫,不影響其音、義;第三例承繼甲文第一例,顯而易見。戰國文字至篆文之,應都承甲文第一例而來。字經隸書,體變作,稍失其形,而楷書沿之以定體。以上諸形,除從心、文聲的以外,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無分切 頁碼:第 1698 頁,第 2 字   第 744 頁,第 4 字

錯畫也。
段注  錯當作逪,逪畫者䢒逪之畫也《𦒱工記》曰:靑與赤謂之文。逪畫之一耑也逪畫者,文之本義。彣彰者,彣之本義。義不同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
象交文。
段注  像兩紋交互也。紋者,文之俗字。無分切。十三部。
凡文之屬皆从文。

说文系传

 無云反 頁碼:第 721 頁,第 4 字 

畫也。象交文。凡文之屬,皆從文。
鍇注  臣鍇曰:「通論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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