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髕 9AD5
異體: 𩪯 | ||
部首:骨 | 注音:ㄅㄧㄣˋ | |
拼音:bìn | 卷別:四下 |
字形演变
說文‧骨部
楷書
说文解字
毗忍切 頁碼:第 128 頁,第 19 字 續 丁 孫髕 異體: 𩪯
附注 沈濤古本考:「《一切經音義》卷三、卷四、卷五、卷七、卷十二皆引作『膝骨也』。《華嚴經》七十三音義所引亦同。是古本不作厀耑。以本部髀骨、𩪡骨、脛骨諸解例之則作厀骨為是。今本乃涉下文,䯏字解骨耑而誤耳。」厀耑也。从骨賓聲。
说文解字注
毗忍切 頁碼:第 659 頁,第 2 字 許 第 294 頁,第 5 字
段注 厀,脛頭節也。《釋骨》云:葢膝之骨曰膝髕。《大戴禮》曰:人生朞而髕。髕不備則人不能行。古者五㓝臏,宫,劓,墨,死。臏者,髕之俗。去厀頭骨也。周改髕作跀。其字借作刖。𣃔足也。漢之斬趾是也。髕者癈不能行。跀者尚可箸踊而行。踊者,跀足者之屨。《莊子》:兀者叔山無趾。踵見仲尼。崔譔云:無趾故以踵行。是則跀輕於髕也。古文尚書呂㓝說夏㓝作剕。《周本紀》《漢・㓝法志》《周禮・司㓝》注引尚書《大傳》皆作髕。《周禮》注云:周改臏作刖。而《公羊》疏引鄭駁《異義》云:臯陶改臏爲剕。呂㓝有剕。周改剕爲刖。與《周禮》注不合。《足部》云:䠊,跀也。䠊卽剕字。許謂䠊卽跀矣。鄭析䠊跀爲二。不知其制何以分別。竊謂《周禮》注爲長。駁《異義》則未定之論。許說亦非是也。剕惟見於呂㓝。他經傳無言䠊,言剕者。葢䠊者髕之一名。故《周禮》說周制作刖。呂㓝說夏制。則今文尚書作臏。古文尚書作剕。實一事也。周改髕爲跀,卽改䠊爲跀也。許釋䠊爲跀。非。鄭云臯陶改髕爲䠊。亦非也。髕作䠊,如《禹貢》蠙作玭,《商書》紂作受。音轉字異。非有他也。厀耑也。
段注 毗忍切。十二部。从骨。賔聲。
说文系传
脾閔反 頁碼:第 312 頁,第 1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古臏刑去膝也。」膝耑也。從骨賓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