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非 975E
異體: | ||
部首:非 | 注音:ㄈㄟ | |
拼音:fēi | 卷別:十一下 |
字形演变
戩42.10(甲)
粹1256(甲)
甲799(甲)
簠帝71(甲)
小臣傳簋(金)
西周早期
班簋(金)
西周早期
毛公鼎(金)
西周晚期
蔡侯紐鐘(金)
春秋晚期
中山王昔鼎(金)
戰國晚期
包2.40(楚)
說文‧非部
睡.秦103(隸)
秦
春秋事語7(隸)
西漢
孫臏40(隸)
西漢
武威簡.士相見5(隸)
西漢
韓仁銘(隸)
東漢
熹.易.坤文言(隸)
東漢
張遷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甫微切 頁碼:第 391 頁,第 3 字 續 丁 孫非
附注 徐灝注箋:「从飛下翄,謂取飛字之下體而為此篆耳。鐘鼎文……正合『从飛下翄』之語。」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二人相背形,因而有違義,上加短橫,或為與『北』形相區別。」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凡非之屬皆从非。 字原
白话版
非,违背。字形采用“飛”字下部表示“翅膀”的字形部分构成,采用左右两翼相背的含义造字。所有与非相关的字,都采用“非” 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像鳥翅左右相背之形,由(飛)字省體而來。金文、戰國文字之形和甲文相差不多,承之於甲文,當無可疑。篆文為求整齊,左右上下兩端的羽毛分別彎上或朝下,遂失其形。字經隸書,形變作,又接近金文、戰國文字的形體。楷書繼於隸書,延伸左、右翅莖,終離其體愈遠,也就不易瞭解其初形了。在六書中屬於省體象形。
说文解字注
甫微切 頁碼:第 2329 頁,第 1 字 許 第 1013 頁,第 3 字
段注 韋各本作違。今正。違者,離也。韋者,相背也。自違行韋廢。盡改韋爲違。此其一也。非以相背爲義。不以離爲義。韋也。
段注 謂从飛省而下其翄。从飛下翄。
段注 翄垂則有相背之象。故曰非,韋也。甫微切。十五部。取其相背也。凡非之屬皆从非。
说文系传
甫肥反 頁碼:第 925 頁,第 8 字 述違也。從飛,下翅取其相背也。凡非之屬,皆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