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鑑 9451
異體: | ||
部首:金 | 注音:ㄐㄧㄢˋ | |
拼音:jiàn | 卷別:十四上 |
字形演变
吳王夫差鑑(金)
春秋晚期
吳王光鑑(金)
春秋晚期
包2.263(楚)
說文‧金部
上林銅鑒(隸)
西漢
華山廟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革懺切 頁碼:第 464 頁,第 33 字 續 丁 孫鑑
解说版
此字晚出,始見戰國金文,用為銅鑄的盆鑑意。字從金、監聲。其中〈攻吳王鑑〉有省金旁,字與監字混。戰國竹簡文字字形承金文。篆文字形亦因承此不變。《說文》:「鑑,大盆也。从金、監聲。一曰,鑑諸,可以取明水於月。」段注:「盆者,盎也。〈考工記〉云:『鑒,亦鏡也。』經典多用鑑字,少用鏡者,鑑亦叚監爲之。」隸楷以後字形均承篆文不變,只是從監的形構筆畫稍失。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規範字作鉴。
说文解字注
革懺切 頁碼:第 2812 頁,第 1 字 許 第 1223 頁,第 3 字
段注 盆者,盎也。《凌人》:春始治鑑。注云:鑑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於中。以禦温氣。春而始治之。【按】鄭云如甀。《醢人》作醢云塗置甀中。則鑑如今之甕。許云大盆。則與鄭說不符。疑許說爲是。且字从金。必以金爲之也。
段注 革懺切。八部。
段注 逗。
段注 鑑諸當作鑑方諸也。轉寫奪字耳。《周禮・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鍳取明水於月。注。夫遂,陽遂也。鍳,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淮南書》:方諸見月則津而爲水。高注。方諸謂陰燧大蛤也。孰摩令𤍠。月盛時以向月下則水生。以銅盤受之。下水數滴。高說與許,鄭異。《考工記》以鑒燧之齊併言。則鑑之爲鏡可知也。鄭云鏡屬。又注《考工記》云:鑒亦鏡也。詩云:我心匪鑒。《毛傳》曰:鑒所以察形。葢鏡主於照形。鑑主於取明水。本系二物。而鏡亦可名鑒。是以《經典》多用鑑字,少用鏡者。鑑亦叚監爲之。是以《毛詩》宜鑒於殷,《大學》作儀監。《鄭箋》詩云:以殷王賢愚爲鏡。注《大學》云:監視殷時之事。各依文爲說而已。《尙書》監字多有同鑒者。
说文系传
各摲反 頁碼:第 1068 頁,第 10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周禮》曰:「春始治鑒。」注曰:「如甀大口。」鍳諸,鏡也。一曰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