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鐙 9419
異體: | ||
部首:金 | 注音:ㄉㄥˋ,ㄉㄥ | |
拼音:dènɡ, dēnɡ | 卷別:十四上 |
字形演变
說文‧金部
長安下領宮高鐙(隸)
西漢
永元雁足鐙(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都滕切 頁碼:第 465 頁,第 26 字 續 丁 孫鐙
鉉注 臣鉉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錠也。从金登聲。
说文解字注
都滕切 頁碼:第 2819 頁,第 1 字 許 第 1225 頁,第 8 字
段注 《祭統》曰: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注曰:校,豆中央直者也。鐙,豆下跗也。執醴者以豆授夫人。執其下跗。夫人受之。執其中央直者。【按】跗,《說文》作柎。闌足也。鐙有柎。則無足曰鐙之說未可信。豆之遺制爲今俗用燈盞。徐氏兄弟遂以膏鐙解《說文》。誤矣。《生民》傳曰: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菹醢。登薦大羹。箋云: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然則瓦登用於祭天。廟中之鐙。笵金爲之。故其字从金。錠也。
段注 都滕切。六部。从金。登聲。
说文系传
丹増反 頁碼:第 1070 頁,第 11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爾雅》:「瓦梪謂之鐙。」注:「卽膏鐙也。」鍇注 臣鍇以此《楚辭》所謂「蘭膏明燭,華鐙錯些。」錠也。從金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