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釆 91C6
異體: 𠂠 | ||
部首:釆 | 注音:ㄅㄧㄢˋ | |
拼音:biàn | 卷別:二上 |
字形演变
粹112(甲)
天舟作父乙卣(金)
商代晚期
釆乍父丁卣(金)
商代晚期
信2.029(楚)
說文古文
說文‧釆部
楷書
说文解字
蒲莧切 頁碼:第 36 頁,第 10 字 續 丁 孫釆
𠂠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凡釆之屬皆从釆。讀若辨。 字原古文釆。
解说版
甲骨文之,像獸足之形,和米飯之米字,形幾相同。金文二例,承自甲文之形,豎筆分向右、左彎曲,和米飯的米字有所區別,不影響其音、義。戰國文字之,豎筆上端向左彎曲,以表和米字有別。篆文作,承自戰國文字之形,只是豎筆上端向右彎曲,而古文字原可左、右書寫。隸書、楷書之形,沿自篆文以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蒲莧切 頁碼:第 197 頁,第 1 字 許 第 87 頁,第 4 字
段注 《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迹。知文理之可相別異也。遂造書契。釆字取獸指爪分別之形。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
段注 蒲莧切。十四部。凡釆之屬皆从釆。讀若辨。
段注 惠氏棟云:《尙書》平章平秩,平字皆當作𤓳。與古文平相似而誤。【按】此肊測不可从。古文釆。
说文系传
蒲莧反 頁碼:第 95 頁,第 9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乎象獸五指,其下八。八此中畫曲也。」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凡釆之屬,皆從釆。讀若辨。古文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