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邔 9094
異體: 𨙬 | ||
部首:邑(⻏) | 注音:ㄑㄧˇ | |
拼音:qǐ | 卷別:六下 |
字形演变
說文‧邑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居擬切 頁碼:第 210 頁,第 2 字 續 丁 孫𨙬 異體: 邔
附注 姚文田、嚴可均校議:「陽當作郡。《地理志》:𨙬縣屬南郡。」南陽縣。从邑己聲。
说文解字注
居擬切 頁碼:第 1170 頁,第 1 字 許 第 515 頁,第 1 字
段注 郡各本誤陽。今正。南郡邔,二志同。《後志》俗本譌作印。《水經》曰:《禹貢》三澨沱。在南郡邔縣北。今湖北襄陽府宜城縣縣北五十里有故邔城。南郡縣也。
段注 居擬切。一部。 ○ 按邔篆舊廁䣞邾之閒。今正。从邑。己聲。
说文系传
去里反 頁碼:第 518 頁,第 9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習鑿齒《襄陽耆舊記》曰:「襄陽有邔縣。」襄陽縣。從邑己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