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識 8B58

 異體: 
部首 注音ㄕˊ
拼音shí 卷別三上

字形演变


𣄰尊(金)
西周早期

說文‧言部

睡虎地簡14.86(隸)

縱橫家書74(隸)
西漢

華山廟碑(隸)
東漢

石門頌(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賞職切 頁碼:第 70 頁,第 10 字   

常也。一曰知也。从言戠聲。
附注  吳大澂古籀補:「戠,古識字。《詩》:『織文鳥章。』織,徽織也。旗之有識者曰旗幟。从糸,从巾,从言,皆後人所加。」劉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常者,旗常畫日月者。」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識字依事之先後分三義:最先為記識,一也;認識次之,二也;最後為知識,三也。記識、認識皆動作也,知識則名物矣。余謂識字當以記識為本義……許君以知訓識者,知字本有記識之義,亦有認識之義。」

白话版

,旗帜。一种说法认为,“”是“知道”的意思。字形采用“言”作边旁,采用“戠”作声旁。

解说版

金文從言、從戈,「戈」形應為「弋」形之混用,「弋」的本義是木樁,可以插在地上作為標識,因此從言、從弋可以會「以語言文字標識」的意思,「言」旁繁化為「音」就作「戠」,後來再疊加「言」旁就成了「識」。因此戰國文字、篆文、隸書、楷書都從言、戠聲。從「言」為義符,表示是記住某些與語言文字有關的東西;從「戠」為聲符,有兼義功能(其實「戠」就是「識」的初文)。作「識」形者,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賞職切 頁碼:第 366 頁,第 2 字   第 164 頁,第 9 字

常也。
段注  常當爲意。字之誤也。草書常意相似。六朝以草寫書。迨草變眞。譌誤往往如此。意者,志也。志者,心所之也。意與志,志與識古皆通用。心之所存謂之意。所謂知識者此也。《大學》:誠其意。卽實其識也。
一曰知也。
段注  《矢部》曰:知,識䛐也。【按】凡知識,記識,標識,今人分入去二聲。古無入去分別。三者實一義也。
从言。戠聲。
段注  賞職切。一部。

说文系传

 申力反 頁碼:第 177 頁,第 12 字 

常也,一曰知也。從言戠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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