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竟 7ADF
異體: | ||
部首:音 | 注音:ㄐㄧㄥˋ | |
拼音:jìnɡ | 卷別:三上 |
字形演变
甲916(甲)
竟鼎(金)
西周早期
說文‧音部
縱橫家書260(隸)
西漢
中宮雁足鐙(隸)
西漢
孔彪碑(隸)
東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居慶切 頁碼:第 78 頁,第 5 字 續 丁 孫竟
附注 徐鍇繫傳:「竟,樂人曲所終也。」段玉裁注:「此猶『章』从音、十,會意。」樂曲盡爲竟。从音从人。
白话版
竟,乐曲终止叫“竟”。字形采用“音、人”会义。
解说版
殷甲骨文有從辛形、從兄的字,可隸作竟,本義不詳,殷金文有從辛形(或點飾)從人正立(或側形),字亦可隸作竟,但未審與甲文是否同字。作為樂曲中止的竟字,則始見於篆文。《說文》:「竟,樂曲盡為竟。从音、从儿。」段注:「曲之所止也。引伸之凡事之所止、土地之所止皆曰竟。《毛傳》曰:『疆,竟也。』俗別製境字,非。」隸楷字形字用因承篆文。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居慶切 頁碼:第 407 頁,第 4 字 許 第 184 頁,第 2 字
段注 曲之所止也。引伸之凡事之所止,土地之所止皆曰竟。《毛傳》曰:疆,竟也。俗別製境字。非。樂曲盡爲竟。
段注 此猶章從音十會意。儿在人下。猶十爲數終也。故竟不入《儿部》。居慶切。古音在十部。讀如疆。从音儿。
说文系传
居兢反 頁碼:第 197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樂人曲所終也。」樂曲盡竟。從音,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