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直 76F4

 異體: 直𥄂𣖇𣓟
部首𠃊 注音ㄓˊ
拼音zhí 卷別十二下

字形演变


乙4678(甲)

恒簋蓋(金)
西周中期

郭.唐.20(楚)

郭.緇.3(楚)

郭.老乙.14(楚)

說文古文

說文‧𠃊部

睡虎地簡23.1(隸)

孫臏9(隸)
西漢

流沙簡.簡牘1.7(隸)
西漢

孔龢碑(隸)
東漢

孔彪碑(隸)
東漢

武威醫簡91甲(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除力切 頁碼:第 424 頁,第 1 字   直 異體: 直𥄂

正見也。从𠃊从十从目。
鉉注  徐鍇曰:「𠃊,隱也。今十目所見是直也。」𣖇 異體: 𣓟
古文直。
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目,目上以一直筆表示直視。金文以下或加『𠃊(表區域義)』,蓋建築須直。《郭店・緇衣》《老乙》二形實為『植』字,借為『直』,《說文》逕以為古文『直』。」

白话版

,正视。字形采用“∟、十、目”会义。,是古文写法的“”。

解说版

甲骨文字形從目,目上一直筆表示正面直視。金文字形從十、從目、從。十目表示眾多眼睛,(?),表示隱蔽。三者相合表示眾目所視,無所隱蔽遁逃。戰國楚系文字目變作「」,形似田。戰國秦系文字從十、從目、從?,與金文同意,而為篆文字形之所本。隸書字形則將「十」省變作「亠」,又將(?)拉直為橫筆,而為楷書字形所本。《說文》另收有古文「」,從十、從、從木,「」實為「目」的變形,當是「植」的古文而誤置於此。在六書中,甲骨文字形屬於合體指事,金文至楷書字形則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於謹切 頁碼:第 2533 頁,第 5 字   第 1101 頁,第 5 字

正見也。
段注  《左傳》曰:正直爲正。正曲爲直。其引申之義也。見之審則必能矯其枉。故曰正曲爲直。
从十目𠃊。
段注  謂以十目視𠃊。𠃊者無所逃也。三字會意。除力切。一部。今隷作直。
古文直。或从木如此。
段注  囧猶目也。从木者,木從繩則正。

说文系传

 陳力反 頁碼:第 991 頁,第 1 字 

正見也。從十、目、𠃊。
鍇注  臣鍇曰:「𠃊,隱也。今十目所見是直也。《春秋左傳》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會意。」
古文直或從木,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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