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用 7528

 異體: 𤰃𠂦𤰆𠂵
部首 注音ㄩㄥˋ
拼音yònɡ 卷別三下

字形演变


甲2324(甲)

鐵116.1(甲)

後1.15.3(甲)

我方鼎(金)
西周早期

杞伯每亡鼎(金)
春秋早期

曾姬無卹壺(金)
戰國早期

越王州句矛(金)
戰國早期

子禾子釜(金)
戰國

郭.語3.55(楚)

說文古文

說文‧用部

睡虎地簡25.50(隸)

老子甲17(隸)
西漢

縱橫家書15(隸)
西漢

武威簡.少牢1(隸)
西漢

熹.易.說卦(隸)
東漢

校官碑(隸)
東漢

張遷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余訟切 頁碼:第 100 頁,第 15 字   𤰃 異體: 𠂦用

可施行也。从卜从中。衞宏說。凡用之屬皆从𤰃。 字原
鉉注  臣鉉等曰:卜中乃可用也。𤰆 異體: 𠂵
古文用。
附注  《說文新證》:「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釋用》以為甲骨文象有柄之桶。字之本義為筒、桶,『施用』當為假借。」

白话版

,可以施行。字形采“卜、中”会义。注:此论是旁引卫宏先生对“”的本义说法。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字。

解说版

甲骨文之,外像鐘的邊緣,內像紋理。中上像穿繩之圈,下像鐘舌,即鐸。證以金文第一例,無疑為鐘形。戰國文字第一例,鐘面較小,上多一飾畫,仍不失為象形。篆文承自甲、金文之形,顯而易見。隸書作,楷書沿之,也都可見其承繼之跡。古文,多了些紋理,不影響其音、義。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余訟切 頁碼:第 510 頁,第 1 字   第 228 頁,第 3 字

可施行也。从⺊中。衞宏說。
段注  ⺊中則可施行。故取以會意。余訟切。九部。
凡用之屬皆从用。
古文用。

说文系传

 余俸反 頁碼:第 247 頁,第 1 字 

可施行也。從卜、中,衛宏說。凡用之屬,皆從用。
鍇注  臣鍇曰:「《尚書》:『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又曰:『先人不違卜。』卜者所以卟之於先君,考之於神明。」
古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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