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比 6BD4
異體: 夶 | ||
部首:比 | 注音:ㄅㄧˇ,ㄅㄧˋ | |
拼音:bǐ, bì | 卷別:八上 |
字形演变
京津1266(甲)
比器(金)
西周早期
𩰬比盨(金)
西周晚期
𩰬攸從鼎(金)
西周晚期
諶鼎(金)
西周晚期
包2.253(楚)
說文古文
說文‧比部
睡.秦21(隸)
秦
睡虎地簡24.27(隸)
秦
武威簡.士相見14(隸)
西漢
史晨碑(隸)
東漢
魯峻碑(隸)
東漢
熹.春秋.昭十三年(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毗至切 頁碼:第 267 頁,第 13 字 續 丁 孫比
夶
蔣注 王筠《說文釋例・彣飾》(p485):比之古文,案當作芘,故《玉篇》作芘。若如今形,無緣作芘也。仍是比字,加兩畫耳。如㕛字古文,蓋仍是兩又,分重竝耳,加兩畫以爲飾也。《集韻》比之古文作夶,知所據《說文》同今本,卽知《玉篇》所據之不同矣。附注 段玉裁注:「(夶)蓋从二『大』也,二大者,二人也。」孫海波《甲骨文編》卷八:「卜辭比从一字。」
白话版
比,相从密切。两人相随构成“从”字,反写“从”字遂成“比”。所有与比相关的字,都采用“比”作边旁。夶,这是古文写法的 “比”字。
解说版
甲骨文之、,像二人屈體相暱,會以夫妻耦合之意(《文字析義》,P.15)。金文二例,與甲文之形方向相反,不影響其音、義。戰國文字二例,承自金文之形,甚為明顯。篆文分別將二人之手拖長,不免失形。隸書二例:一承自篆文,二人之手不和身長相等,一則訛變作,楷書則沿之以定體,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以上諸形,都由二個人字構成,又和人字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同文會意。《說文》古文以兩個(大)構形,而大之本義是人,所以之構形,和「比」同意,也屬同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毗切 頁碼:第 1542 頁,第 1 字 許 第 676 頁,第 5 字
段注 今韵平上去入四聲皆錄此字。要宻義足以括之。其本義謂相親密也。餘義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類也,頻也,擇善而從之也,阿黨也。皆其所引伸。許書無篦字。古衹作比。見《蒼頡篇》《釋名》《漢書・匈奴傳》。《周禮》或叚比爲庀。
段注 猶反人爲匕也。毗二切。【按】四聲俱收。其義本一。其音強分耳。唐人詩多讀入聲者。十五部。
段注 按葢从二大也。二大者,二人也。
说文系传
並止反 頁碼:第 666 頁,第 3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相與,周密也。《國語》司馬侯曰:『罔與比而事吾君矣。』又曰:『君子亦比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