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殳 6BB3
異體: | ||
部首:殳 | 注音:ㄕㄨ | |
拼音:shū | 卷別:三下 |
字形演变
乙8520(甲)
十五年趞曹鼎(金)
西周中期
說文‧殳部
睡虎地簡53.23(隸)
秦
睡虎地簡25.45(隸)
秦
楷書
说文解字
市朱切 頁碼:第 93 頁,第 9 字 續 丁 孫殳
附注 林義光《文源》:「古(殳)象手持殳形,亦象手有所持以治物。故从殳之字與又、攴同意。」
白话版
殳,用杸 * 。《周礼》上说,杸用积竹作成,有八棱,长一丈二尺,树立在兵车上,车上的部队拿着它作先锋。字形采用“又”作 边旁,“几”作声旁。所有与殳相关的字,都采用“殳”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由「」和「」構成。,是「右手」的本字,在此取其引申義,作「持」解;,是刺擊的兵器。金文之,以手持殳,和甲文之形同意。戰國文字二例,「又」保持原形,則省略杆、鐓,殳首訛變為。篆文承於戰國文字之形。隸定作,略失其形,而楷書作殳,則又貼近篆文之形。以上諸形,都從又、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市朱切 頁碼:第 472 頁,第 3 字 許 第 212 頁,第 4 字
段注 杖各本作杸。依《太平御覽》正。云杖者,殳用積竹而無刃。《毛傳》殳長丈二而無刃是也。殊,斷也。以杖殊人者,謂以杖隔遠之。《釋名》:殳,殊也。有所撞挃於車上使殊離也。殳殊同音。故謂之殳。猶以近窮遠謂之弓也。
段注 周字今補。下文所說皆出於《周禮》也。
段注 以積竹者,用積竹爲之。《漢書》:昌邑王道買積竹杖。文穎曰:合竹作杖也。《竹部》曰:籚,積竹矛𢧢矝也。《木部》曰:欑,積杖杖也。柲,欑也。《考工記》注曰:廬謂矛𢧢柄。竹欑柲。凡戈矛柄皆積竹。而殳無金刃。故專積竹杖之名。《廬人》爲之。
段注 《考工記》注云:凡矝八觚。此無刃亦八觚也。
段注 《考工記》曰:《廬人》爲廬器。殳長尋有四尺。車有六等之數。車軫四尺。戈崇於軫四尺。人崇於戈四尺。殳崇於人四尺。車𢧢崇於殳四尺。酋矛崇於𢧢四尺。注云:此所謂兵車也。殳𢧢矛皆插車輢。
段注 《周禮》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葢亦執殳矣。詩曰:伯也執殳。爲王前驅。
段注 市朱切。古音在四部。
说文系传
舩區反 頁碼:第 232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斷絶分析為殊;積竹謂削去白,取其青處合為之,取其有力也。漢昌邑王買積竹杖是也。《詩》云:『伯也執殳為王前驅。』觚,稜也。殳音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