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姘 59D8
異體: 姘 | ||
部首:女 | 注音:ㄆㄧㄣ | |
拼音:pīn | 卷別:十二下 |
字形演变
說文‧女部
漢印徵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普耕切 頁碼:第 418 頁,第 13 字 續 丁 孫姘 異體: 姘
附注 段玉裁注:「經傳皆用屏,屏行而姘廢矣。」除也。漢律:「齊人與妻婢姦曰姘。」从女幷聲。
白话版
姘,除去。汉朝的律令中提到说,“齐地人称男人与正妻的奴婢通奸为‘姘’。”字形采用“女”作边旁,采用“并”作声旁。
说文解字注
普耕切 頁碼:第 2500 頁,第 2 字 許 第 1088 頁,第 3 字
段注 按詩作之屛之。其葘其翳。《論語》曰:屛四惡。屛皆謂除也。依許則屛,蔽也。姘,除也。義各有當。經傳皆用屛。屛行而姸廢矣。《莊子》:至貴國爵幷焉。注。幷,棄除也。是又叚幷爲之。除也。
段注 普耕切。十一部。【按】今屛除之義讀上聲。从女。幷聲。
段注 此別一義也。民各本作人。今正。高注《淮南》曰:齊民,凡人齊於民也。禮,士有妾。庶人不得有妾。故平等之民與妻婢私合名之曰姸。有罰。此姸取合幷之義。《漢律》:齊民與妻婢姦曰姸。
说文系传
披彭反 頁碼:第 981 頁,第 2 字 述除也。從女并聲。《漢律》曰:「齊人與妻婢姦曰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