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毆 6BC6
異體: | ||
部首:殳 | 注音:ㄡ | |
拼音:ōu | 卷別:三下 |
字形演变
說文‧殳部
睡.法89(隸)
秦
縱橫家書161(隸)
西漢
流沙簡.屯戍4.13(隸)
西漢
鄭固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烏后切 頁碼:第 94 頁,第 9 字 續 丁 孫毆
附注 段玉裁注:「謂用杖擊中人物也。【按】此字即經典之『𢿛』字。」捶毄物也。从殳區聲。
白话版
殴,捶击物体。字形采用“殳”作边旁,“区”作声旁。
说文解字注
烏后切 頁碼:第 475 頁,第 3 字 許 第 213 頁,第 6 字
段注 捶,以杖擊也。因謂杖爲捶。捶𣪠物者,謂用杖擊中人物也。【按】此字卽今《經典》之𢿛字。《廣韵》曰:俗作𢿛。是也。唐石經《周禮》。射鳥氏以弓矢毆烏鳶。方相氏索室毆疫。入壙以戈擊四隅毆方良。冥氏以靈𡔷毆之。庶氏凡毆蠱則令之比之。壷涿氏以炮土之𡔷毆之。今版本皆作𢿛。唐刻獨不誤。張參《五經文字・殳部》毆一口反。《攴部》無𢿛。《殳部》毆字正爲《經典》而出。特未嘗箸之曰又起俱反,俗作𢿛耳。毆訓捶𣪠物。故以弓矢,以戈,以靈𡔷,以炮土之𡔷皆捶擊意也。區聲古音在四部。讀一口反。音轉入五部。《釋文》讀起俱,丘于反。淺人乃分析一口爲毆打之字。起俱,丘于爲驅逐之字。誤矣。又云:𢿛是《馬部》驅之古文。夫𢿛在《馬部》爲古文。驅在《殳部》爲俗毆字。無庸牽合。驅訓馬馳。毆訓捶𣪠。試思爲淵𢿛魚,爲叢𢿛爵之類。可改爲驅魚,驅爵乎。鄭注《周禮》曰:凡言馭者,所以𢿛之納之於善。豈可改爲驅之納之於善乎。卽古閒有假借通用。唐石經固不可易也。 ○ 又按《此部》自㱿而下。言擊者八。言𣪠者二。不應錯出不倫。葢擊字皆本作𣪠。淺人改之而未盡。擊,攴也。攴,小𣪠也。與𣪠字義異。捶𣪠物也。
段注 烏后切。四部。从殳。區聲。
说文系传
恩鬥反 頁碼:第 234 頁,第 2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以杖撃也。」捶毄物也。從殳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