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樹 6A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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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 𡬾 | |
| 部首:木 | 注音:ㄕㄨˋ | |
| 拼音:shù | 卷別:六上 | |
字形演变

郭.語3.46(楚)

上(1).孔.15(楚)

說文籀文

說文‧木部

孫臏106(隸)
西漢

北海相景君銘(隸)
東漢

張遷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常句切 頁碼:第 184 頁,第 19 字 續 丁 孫樹
𡬾
生植之緫名。从木尌聲。
籒文。
白话版
树,播种、培育、种植等农事的总称。字形采用“木”作边旁,采用“尌”作声旁。
,这是籀文写法的“樹”字。
解说版
甲骨文字形或作「
」,從又(手)持木,像用手植木的樣子。甲骨文又作「
」、「
」,從力、
聲。
又從木、豆聲。力從手出,故與手義類可通;豆本為盛食的器皿,於此比擬樹木挺立的樣子。植樹挺立必用力,所以從力與從又同意。金文則作「
」、「
」,皆從又(手)、?聲,將「木」改作「
」。㞢為艸木初生的樣子,與木同類義通。戰國秦系文字則作從寸、?聲的「
」,楚系文字作從攵、
聲的「
」。寸、攵與手義近可通。《說文》篆文則增一「木」形,而為從木、尌聲,而收錄的古文字形,與戰國秦系文字相近,只是左上部件「㞢」和「木」的差別而已。隸書、楷書皆據篆文字形而定。在六書中,除甲骨文「
」屬於異文會意外,其餘諸字皆屬於形聲兼會意。規範字作「树」。
说文解字注
常句切 頁碼:第 991 頁,第 2 字 許 第 437 頁,第 7 字
段注 植,立也。假借爲尌豎字。
木生植之緫名也。
段注 形聲包會意。常句切。四部。從木。尌聲。
段注 籒文從豆不從豈者。豆柄直。亦有直立之義。豆與壴同在四部。爲龤聲。寸則謂手植之也。
籒文。
说文系传
時遇反 頁碼:第 438 頁,第 1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樹之言竪也,故《詩傳》曰:『夏後樹鼓。』《周禮》有『井樹』,謂井之周幹也。」
木生植之總名。從木尌聲。
籀文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