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曰 66F0
異體: | ||
部首:曰 | 注音:ㄩㄝˋ | |
拼音:yuè | 卷別:五上 |
字形演变
前7.17.4(甲)
鐵246.3(甲)
由伯尊(金)
西周早期
伯晨鼎(金)
西周中期偏晚
鼄大宰簠(金)
春秋早期
者尸鎛(金)
戰國早期
中山王昔鼎(金)
戰國晚期
包2.141(楚)
包2.208(楚)
包2.248(楚)
說文‧曰部
睡虎地簡24.27(隸)
秦
孔龢碑(隸)
東漢
史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王代切 頁碼:第 149 頁,第 10 字 續 丁 孫曰
附注 王筠釋例:「鐘鼎文曰字作……蓋乃指事字,非乙聲也。其所作者,甘字古文有二形,故字以一記于口旁,不正在口上。許君作者,蓋如大徐說字,中一上曲,則字茂美。」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凡曰之屬皆从曰。 字原
白话版
曰,措词,正式表达。字形采用“口”作边旁,“乙”作声旁。也像口气外出的样子。所有与曰相关的字,都采用“曰”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由「口」加「一」而成。口,表示說話的部位,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屬象形;一,和記數的一字無關,只是一個臆構的虛象,以示氣流出口之意。金文二例:一由「口」加「一」構形,一由「口」加「」構形,而後者改「一」為「」,和口相連,仍示氣流出口,不影響其音、義,所以應和甲文之形同意。戰國文字三例,和甲、金文之形大同小異。篆文和金文第二例一致。字經隸書,一作,顯是承於篆文之形。另一作,類似戰國文字第三例,頗失其形,而楷書之形則據以定體。以上諸形,都由象形之「口」加虛象「一」或「」而成,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
说文解字注
王伐切 頁碼:第 807 頁,第 4 字 許 第 359 頁,第 5 字
段注 䛐者,意內而言外也。有是意而有是言。亦謂之曰:亦謂之云:云曰,雙聲也。《釋詁》:粤于爰曰也。此謂詩書古文多有以曰爲爰者。故粤于爰曰四字可互相訓。以雙聲㬪韵相假借也。䛐也。
段注 各本作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非是。《孝經・音義》曰:从乙在口上。乙象氣。人將發語。口上有氣。今據正。王伐切。十五部。从口𠃊。象口气出也。凡曰之屬皆从曰:
说文系传
予厥反 頁碼:第 361 頁,第 5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气出也。凡稱詞者,虛也,語氣之助也。」詞也。從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凡曰之屬,皆從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