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尋 5C0B
異體: 𢒫 | ||
部首:寸 | 注音:ㄒㄩㄣˊ | |
拼音:xún | 卷別:三下 |
字形演变
佚831(甲)
粹30(甲)
亞一父乙簋(金)
商代晚期
五年琱生尊(金)
西周晚期
眚仲之孫簋(金)
春秋早期
尋仲匜(金)
春秋早期
郭.性.65(楚)
說文‧寸部
老子甲117(隸)
西漢
居延簡甲628A(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衡方碑(隸)
東漢
夏承碑(隸)
東漢
魏孔羨碑(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徐林切 頁碼:第 95 頁,第 11 字 續 丁 孫𢒫 異體: 尋
蔣注 案:凡从尋聲之字,篆當有彡,蒦或从尋可證。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㐁(簟的初文,象席形),旁象人伸兩臂度量簟席(簟席的長度與身長相等),㐁亦聲;『㐁』或省為『丨』。」繹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彡聲。此與𤕦同意。度,人之兩臂爲尋,八尺也。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工」、「口」,從「又」、「寸」,「彡」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隸、楷字形由篆文而來,「又」形稍有變化,而且省去「彡」形。
说文解字注
徐林切 頁碼:第 483 頁,第 1 字 許 第 216 頁,第 4 字
段注 謂抽繹而治之。凡治亂必得其緒而後設法治之。引伸之義爲長。《方言》曰:尋,長也。海岱大野之閒曰尋。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閒凡物長謂之尋。《周官》之法度廣爲尋。古文禮假尋爲燅。《有司》徹乃燅尸俎注。燅,温也。古文燅皆作尋。記或作尋。《春秋傳》:若可尋也。亦可寒也。案《左傳》服注。尋之言重也,温也。《論語》何注。温,尋也。互相發明。俗本禮注作燖。誤。繹理也。
段注 徐林切。七部。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也。彡聲。
段注 說見𤕦下。此與𤕦同意。
段注 此別一義。亦因从寸及之。《考工記》曰:澮廣二尋。度人之㒳臂爲𢒫。八尺也。
说文系传
似侵反 頁碼:第 236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口,言也;工爲器也。《詩》曰:『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于成。謀夫孔多,是用不集。』故云亂也。又,手也;寸,法度理之也。彡音芟。」澤理也。從工、口,從又、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彡聲。此與𤕦同意。度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