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則 5247

 異體: 𠟻𠞋𠟔𠟭
部首 注音ㄗㄜˊ
拼音 卷別四下

字形演变


曶鼎(金)
西周中期

段簋(金)
西周中期

曾子𡱵簠(金)
春秋中期

上(1).䊷.6(楚)

包2.216(楚)

帛乙12.14(楚)

郭.五.13(楚)

郭.六.25(楚)

郭.緇.2(楚)

郭.唐.21(楚)

信1.01(楚)

郭.老乙.2(楚)

說文古文

說文古文

說文籀文

說文‧刀部

睡.日甲39背(隸)

孫子27(隸)
西漢

定縣竹簡10(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熹.易.解(隸)
東漢

孔宙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子德切 頁碼:第 135 頁,第 3 字   

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
𠟻
古文則。
𠞋 異體: 𠟔
亦古文則。
𠟭
籒文則从鼎。
附注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以為「則」字「从刀,从鼎,當是宰割之宰之本字。」

白话版

:均等划分财物。字形采用“刀、贝”会义。贝,是古代表示财物的符号。

解说版

西周甲骨文及金文之「則」字從刀、從鼎,是用刀刻畫鼎紋之義,與《說文》籀文構形相同。古文字每單複無別,有的西周金文從二鼎,是製鼎之時,對照器樣,刻劃器物的意思。戰國文字以後,「鼎」訛變為「貝」,則又《說文》古文構形從刀、從二貝的來源。戰國文字有兩種構形,一種繼承甲金文從刀、從鼎;另一種則從刀、從貝,是篆文的所本。篆文、隸書從鼎、從貝兩形並存,楷書則據篆文而來,定形為「則」。「則」字本從刀、從鼎,從刀,表示用刀刻畫的意思;從鼎,表示原鼎器範,或同時並呈新鼎器樣,《說文‧鼎部》:「則,等畫物也。从刀、貝。」指依照原鼎器範,與刻劃出之新鼎器樣,絲毫不差,本義為用刀刻劃鼎文。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教育部標準字作「則」,規範字作「则」,是偏旁類推。

说文解字注

 子德切 頁碼:第 713 頁,第 1 字   第 317 頁,第 7 字

等畫物也。
段注  等畫物者,定其差等而各爲介畫也。今俗云科則是也。介畫之,故從刀。引伸之爲法則。假借之爲語䛐。
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
段注  說從貝之意。物貨有貴賤之差。故從刀介畫之。子德切。一部。
古文則。
段注  重貝者,定其等差之意。
籒文則。从鼎。
段注  《鼎部》曰:籒文以鼎爲貝故員作𪔅。㜏作𪔈。霣作䨶。則作𠟭。

说文系传

 遭德反 頁碼:第 329 頁,第 1 字 

等畫物也。從刀、貝。貝,古之物貨也。
鍇注  臣鍇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製也。會意。」
古文則。
籀文則從鼎。
亦古文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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