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余 4F59

 異體: 𠎳
部首 注音ㄩˊ
拼音 卷別二上

字形演变


京都335A(甲)

甲3690(甲)

鄴初下.29.4(甲)

大盂鼎(金)
西周早期

諫簋(金)
西周晚期

秦公鎛(金)
春秋早期

少虡劍(金)
春秋晚期

洹子孟姜壺(金)
春秋晚期

王子午鼎(金)
春秋晚期

陳貝方簋蓋(金)
戰國早期

中山王昔鼎(金)
戰國晚期

包2.164(楚)

郭.成.36(楚)

說文‧八部

說文或體

睡.日乙26(隸)

老子甲121(隸)
西漢

天鳳石刻(隸)
西漢

石門頌(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以諸切 頁碼:第 36 頁,第 8 字   

語之舒也。从八,舍省聲。
𠎳
𠎳,二余也。讀與余同。
附注  【按】甲骨文「余」字像樹木支撐的房屋,與「舍」字同義。

白话版

,表示语气舒缓的助词。字形采用“八”作边旁,采用省略了“囗”的“舍”作声旁。

解说版

甲骨文作,像居屋之形,上體像屋脊,下體像屋柱。金文二例,前者承之甲骨文,後者下體增益二小點,乃冗文。戰國文字承自金文第二例。篆文、隸書承之。楷書承自隸書,中路豎筆末端鉤起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以諸切 頁碼:第 196 頁,第 1 字   第 87 頁,第 2 字

語之舒也。
段注  語,《匡謬正俗》引作䛐。《左氏傳》: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此正䛐之舒。《亏部》曰:亏,於也。象气之舒亏。然則余亏異字而同音義。《釋詁》云:余,我也。余,身也。孫炎曰:余舒遟之身也。然則余之引伸訓爲我。詩書用予不用余。《左傳》用余不用予。《曲禮》下篇。朝諸矦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注云:覲禮曰伯父寔來。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字。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異字。若《禮經》古文用余一人。《禮記》用予一人。余予本異字《異義》。非謂予余本卽一字也。顏師古《匡謬正俗》不達斯恉。且又以予上聲余平聲爲分別。又不知古音平上不甚區分。重悂貤繆。《儀禮・漢讀攷》糾之詳矣。
从八。
段注  象气之分散。
舍省聲。
段注  以諸切。五部。
二余也。讀與余同。
段注  五部。【按】《易・困》九四來徐徐。子夏作荼荼。王肅作余余。皆舒意也。許言𠎳之形。未言其義。舉此以補之。
◆ 文十二。
段注  當云十三。
重一。
段注  按此二字誤衍。𠎳之音義同余。非卽余字也。惟𠎳從二余。則《說文》之例當別余爲一部。上篇蓐、薅不入《艸部》是也。容有省倂矣。

说文系传

 以徐反 頁碼:第 95 頁,第 7 字 

語之舒也。從八,舎省聲。
鍇注  臣鍇曰:「與爾意同。」
二余也。讀與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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