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余 4F59
異體: 𠎳 | ||
部首:八 | 注音:ㄩˊ | |
拼音:yú | 卷別:二上 |
字形演变
京都335A(甲)
甲3690(甲)
鄴初下.29.4(甲)
大盂鼎(金)
西周早期
諫簋(金)
西周晚期
秦公鎛(金)
春秋早期
少虡劍(金)
春秋晚期
洹子孟姜壺(金)
春秋晚期
王子午鼎(金)
春秋晚期
陳貝方簋蓋(金)
戰國早期
中山王昔鼎(金)
戰國晚期
包2.164(楚)
郭.成.36(楚)
說文‧八部
說文或體
睡.日乙26(隸)
秦
老子甲121(隸)
西漢
天鳳石刻(隸)
西漢
石門頌(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以諸切 頁碼:第 36 頁,第 8 字 續 丁 孫余
𠎳
附注 【按】甲骨文「余」字像樹木支撐的房屋,與「舍」字同義。
白话版
余,表示语气舒缓的助词。字形采用“八”作边旁,采用省略了“囗”的“舍”作声旁。
解说版
甲骨文作,像居屋之形,上體像屋脊,下體像屋柱。金文二例,前者承之甲骨文,後者下體增益二小點,乃冗文。戰國文字承自金文第二例。篆文、隸書承之。楷書承自隸書,中路豎筆末端鉤起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以諸切 頁碼:第 196 頁,第 1 字 許 第 87 頁,第 2 字
段注 語,《匡謬正俗》引作䛐。《左氏傳》: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此正䛐之舒。《亏部》曰:亏,於也。象气之舒亏。然則余亏異字而同音義。《釋詁》云:余,我也。余,身也。孫炎曰:余舒遟之身也。然則余之引伸訓爲我。詩書用予不用余。《左傳》用余不用予。《曲禮》下篇。朝諸矦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注云:覲禮曰伯父寔來。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字。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異字。若《禮經》古文用余一人。《禮記》用予一人。余予本異字《異義》。非謂予余本卽一字也。顏師古《匡謬正俗》不達斯恉。且又以予上聲余平聲爲分別。又不知古音平上不甚區分。重悂貤繆。《儀禮・漢讀攷》糾之詳矣。
段注 象气之分散。
段注 以諸切。五部。
段注 五部。【按】《易・困》九四來徐徐。子夏作荼荼。王肅作余余。皆舒意也。許言𠎳之形。未言其義。舉此以補之。
段注 當云十三。
段注 按此二字誤衍。𠎳之音義同余。非卽余字也。惟𠎳從二余。則《說文》之例當別余爲一部。上篇蓐、薅不入《艸部》是也。容有省倂矣。
说文系传
以徐反 頁碼:第 95 頁,第 7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與爾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