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伶 4F36
異體: | ||
部首:人 | 注音:ㄌㄧㄥˊ | |
拼音:línɡ | 卷別:八上 |
字形演变
說文‧人部
漢印徵
西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郞丁切 頁碼:第 262 頁,第 29 字 續 丁 孫伶
附注 徐鍇繫傳:「伶人者,弄臣人。」弄也。从人令聲。益州有建伶縣。
白话版
伶,戏弄。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令”作声旁。益州郡有个建伶县。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作,由「人」、「令」二字構成。從「令」,聲符,注明音讀,兼表義。令、本義為受冊命於宗廟大室,引申為運作、表現之義。會合二字,表示聰敏機靈的人。隸書承之,右體所從「」,甲骨文作,像人跪坐之形,隸書變異,失其原形。楷書承之,下端變作小點,變異尤甚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郞丁切 頁碼:第 1504 頁,第 3 字 許 第 660 頁,第 6 字
段注 徐鍇曰:伶人者,弄臣也。《毛詩》寺人之令。《釋文》曰:令《韓詩》作伶。云使伶。古伶人字本作泠。泠人,樂官也。弄也。
段注 郞丁切。十一部。从人。令聲。
段注 《地理志》《郡國志》益州郡皆有建伶縣。今雲南雲南府西北有建伶廢縣。益州有建伶縣。
说文系传
連丁反 頁碼:第 656 頁,第 2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伶人者,弄臣也。」弄也。從人令聲。益州建伶縣。伶倫,人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