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亂 4E82

 異體: 
部首 注音ㄌㄨㄢˋ
拼音luàn 卷別十四下

字形演变


琱生簋(金)
西周晚期

包2.192(楚)

說文‧乙部

睡.日甲5(隸)

睡.為27(隸)

睡虎地簡53.27(隸)

繹山碑(篆)

孫子6(隸)
西漢

老子甲126(隸)
西漢

老子乙前76下(隸)
西漢

禮器碑(隸)
東漢

熹.易.萃(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郞段切 頁碼:第 486 頁,第 5 字   

治也。从乙,乙,治之也;从𤔔。
附注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余謂字當从爪从又,爪、又皆謂手也。𤔔从爪、从又者,人以一手持絲,又一手持互以收之,絲易亂,以互收之,則有條不紊,故字訓治訓理也。如此則形義密合無間,許君之誤說顯然矣。」附注  《說文新證》:「與『𤔔』同字,加『乙』形為無義分化符號。」

白话版

,理清杂丝。字形采用“乙”作边旁,“乙”表示理清纷杂的丝绪。字形也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金文作,從爪、從又,中像架子上纏著絲,表示用手整理架子上的亂絲,是亂字的初文。戰國文字二例,前者中體省去架子之形,殘餘亂絲,並增益四「口」,以示治理之義,後者增益「乙」字,以示治理之義。篆文承之戰國文字第二例。隸書承之而下體從又變作從寸,寸也義為手。楷書承之,下體仍從又,左體從「乙」,末端挑起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郞段切 頁碼:第 2959 頁,第 3 字   第 1285 頁,第 6 字

不治也。从乙𤔔。乙,治之也。
段注  各本作治也。从乙。乙治之也。从𤔔。文理不可通。今更正。亂本訓不治。不治則欲其治。故其字从乙。乙以治之。謂詘者𨔶之也。轉注之法。乃訓亂爲治。如武王曰予有亂十人是也。《𠬪部》𤔔,不治也。幺子相亂。𠬪治之也。文法正同。亦爲後人改竄不可讀。郎段切。十四部。

说文系传

 魯彖反 頁碼:第 1112 頁,第 5 字 

治也。從𤔔,從乙。乙,治之也。
鍇注  臣鍇曰:「乙者,治之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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