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之 4E4B

 異體: 𡳿㞢
部首 注音
拼音zhī 卷別六下

字形演变


鐵16.1(甲)

縣妀簋(金)
西周中期

散氏盤(金)
西周晚期

小克鼎(金)
西周晚期

王子午鼎(金)
春秋晚期

子之弄鳥尊(金)
春秋晚期

子可期戈(金)
春秋晚期

吳季子之子逞劍(金)
春秋晚期

取它人鼎(金)
春秋

鑄客為集□鼎(金)
戰國晚期

兆域圖銅版(金)
戰國晚期

繁湯木之金劍(金)
戰國

包2.12(楚)

帛乙5.34(楚)

說文‧之部

睡.法141(隸)

足臂灸經1(隸)

縱橫家書5(隸)
西漢

老子甲4(隸)
西漢

孫子2(隸)
西漢

光和斛(隸)
東漢

武威醫簡88甲(隸)
東漢

郙閣頌(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止而切 頁碼:第 197 頁,第 4 字   𡳿 異體: 㞢之

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屬皆从𡳿。 字原
附注  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按】卜辭从止,从一,人所之也。《爾雅・釋詁》:『之,往也。』當為『之』之初誼。」

白话版

,长出。像植物过了发芽的阶段,枝茎日益茁壮,有所扩张。字形底部的指事符号“一”,代表地面。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 “”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作,上體從「止」,止義為足掌,在此表示向外邁出的腳。下體一橫筆,表示出發的地點。金文三例承之甲文,前二例從止之形猶見,第三例止形已變異難認。戰國文字承金文第三例。篆文上體止形,左右兩邊對稱。隸書三例,前二例承之篆文而上體略有變異;第三例上體止形變作二小點,一撇筆,已失其原形。楷書沿之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说文解字注

 止而切 頁碼:第 1088 頁,第 2 字   第 481 頁,第 4 字

出也。
段注  引伸之義爲往。《釋詁》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訓爲此者。如之人也。之德也。之條條。之刀刀。《左傳》:鄭人醢之,三人也。《召南・毛傳》曰:之事,祭事也。《周南》曰:之子,嫁子也。此等之字皆訓爲是。之有訓爲上出者。戴先生釋《梓人》曰: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須鬛是也。
象艸過屮。
段注  過於屮也。
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
段注  莖漸大,枝亦漸大。勢有日新不巳者然。
一者地也。凡𡳿之屬皆从𡳿。
段注  止而切。一部。

说文系传

 真而反 頁碼:第 485 頁,第 1 字 

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屬,皆從之。
鍇注  臣鍇曰:「按《春秋傳》:『將之晉』、『將之齊』。是之谓出也。之者,枝也。象艸木之枝,東西旁出,而常連於根本也。孔子在齊曰:『歸歟?孔曰奈何去墳墓也。』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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