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丈 4E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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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 | |
部首:十 | 注音:ㄓㄤˋ | |
拼音:zhànɡ | 卷別:三上 |
字形演变

郭.六.27(楚)

說文‧十部

睡.日甲33背(隸)
秦

老子甲4(隸)
西漢

一號墓竹簡244(隸)
西漢

郙閣頌(隸)
東漢

魏中尚方帳構銅(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直兩切 頁碼:第 68 頁,第 4 字 續 丁 孫丈
附注 奚世榦校案:「丈,當是杖之本字。从又,象持杖形,非九、十之十字也。」邵瑛羣經正字:「蓋隸變[⿱个又]為支,故不得不變支為丈。」十尺也。从又持十。
白话版
丈,十尺的长度。字形采用“又”作边旁,像一手持“十”进行丈量。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字形由「十」和「又」構成。「十」義是記數,「又」義是右手,引申為長度之名,即十寸的長度。「十」、「又」二者相合,可會出十尺為丈之義。篆文沿之,無所更易。隸書下體變作二筆相交,楷書沿之而定體。以上諸形,由「十」、「又」二字構成,又和十、又二字沒聲音關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直兩切 頁碼:第 353 頁,第 1 字 許 第 159 頁,第 2 字
段注 《夫部》曰:周制八寸爲尺。十尺爲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然則伸臂一尋。周之丈也。故从又持十。直㒳切。十部。十尺也。从又持十。
说文系传
置敞反 頁碼:第 171 頁,第 5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孔子云『禹聲為律,身為度』,故從手。《漢書・律暦志》:『竹為引,一引一丈。』」十尺也。從手,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