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十 5341

 異體: 
部首 注音ㄕˊ
拼音shí 卷別三上

字形演变


鐵42.1(甲)

作冊夨令簋(金)
西周早期

不𡢁簋蓋(金)
西周晚期

秦公簋(金)
春秋中期

者尸鎛(金)
戰國早期

包2.119(楚)

說文‧十部

睡虎地簡23.3(隸)

居延簡甲713(隸)
西漢

熹.春秋.昭十九年(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是執切 頁碼:第 68 頁,第 3 字   

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 字原
附注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十』字初形本為直畫,繼而中間加肥,後則加點為飾,又由點孳化為小橫。數至十復反為一,但既已進位,恐其與『一』混,故直書之。」

白话版

,表示进位所需数都已具备。“一”代表世界的东西,“丨”代表世界的南北,“一”和“|”相交成“”,则表示东西南北中齐备。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形,像結繩記事的繩子。金文有二形:一為記事的繩子,一為已記事打結的繩子。戰國文字又有一形,由繩子中的點改為橫畫而作「」,為篆文所本,隸書、楷書沿之,都據臆構的虛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指事。

说文解字注

 是執切 頁碼:第 352 頁,第 4 字   第 159 頁,第 1 字

數之具也。
段注  《漢志》:協於十。
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段注  是執切。七部。
凡十之屬皆从十。

说文系传

 常入反 頁碼:第 171 頁,第 4 字 

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從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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