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七 4E03

 異體: 𠀁
部首 注音ㄑㄧ
拼音 卷別十四下

字形演变


後2.9.1(甲)

宜侯夨簋(金)
西周早期

秦公簋(金)
春秋中期

包2.105(楚)

信1.038(楚)

說文‧七部

睡虎地簡10.5(隸)

老子乙前15上(隸)
西漢

武威醫簡85甲(隸)
東漢

華山廟碑(隸)
東漢

熹.易.震(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親吉切 頁碼:第 484 頁,第 4 字   𠀁 異體: 

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 字原
附注  丁山《數名古誼》:「七古通作『十』者,刌物為二,自中切斷之象也……考其初形,七即切字。」「自借為七數專名,不得不加刀于七,以為切斷專字。」

白话版

,阳的正数。字形采用“一”作字根,“一”表示阳气,折笔表示微弱的阴气从中斜斜冒出。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作,横畫表示被切割的物體,直筆表示切斷,「切」字的初文。金文作,承甲骨文而來。戰國文字横畫略為右下彎,篆文直筆略作彎曲,以示與九十之「十」有所分別。隸書承篆文而直筆右彎,楷書沿之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指事。

说文解字注

 親吉切 頁碼:第 2951 頁,第 2 字   第 1282 頁,第 8 字

昜之正也。
段注  易用九不用七。亦用變不用正也。然則凡筮陽不變者當爲七。但《左傳》《國語》未之見。
从一。微侌從中衺出也。
段注  謂󰍍。親吉切。十二部。
凡七之屬皆从七。

说文系传

 秋日反 頁碼:第 1108 頁,第 4 字 

陽之正也。從一,微隂從中衺岀也。凡七之屬,皆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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