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䄷 4137

 異體: 
部首 注音ㄕˊ
拼音shí 卷別七上

字形演变


說文‧禾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常隻切 頁碼:第 231 頁,第 7 字   

百二十斤也。稻一䄷爲粟二十升,禾黍一䄷爲粟十六升大半升。从禾石聲。
蔣注  《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倉律》:「稻禾一石,爲粟廿斗。」《張家山漢墓竹簡算數書》:「禾黍一石粟十六斗泰半斗。稻禾一石,為粟廿斗。」附注  【按】段玉裁本「升」作「斗」,並注:「斗,宋刻本皆譌升,毛本又誤改斤。今正。」

说文解字注

 常隻切 頁碼:第 1312 頁,第 1 字   第 574 頁,第 1 字

百二十斤也。
段注  《律厤志》曰:五權之制。銖者,物繇忽微至於成著。可殊異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者,兩黃鐘律之重也。二十四銖而成兩。斤者,明也。十六兩成斤。鈞者,均也。三十斤成鈞。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四鈞爲石。古多叚石爲䄷。《月令》鈞衡石是也。有假䄷爲山石者。《楚辭》悲任䄷之何益是也。
稻一䄷,爲粟二十斗。禾黍一䄷,爲粟十六斗大半斗。
段注  斗,宋刻皆譌𦫵。毛本又誤改斤。今正。稻亦可偁粟。猶凡穀皆可偁米也。䄷不專用諸穀而从禾。故舉稻與禾黍之粟各一䄷合於量者言之。
从禾。石聲。
段注  常隻切。古音在五部。

说文系传

 神隻反 頁碼:第 573 頁,第 2 字 

百二十斤也。稻一䄷為粟二十斤;禾黍一䄷者為粟十六斤太半升也。從禾石聲。
鍇注  臣鍇曰:「二十斗,其量一百一十斤也;黍麤而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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