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谷 8C37
異體: | ||
部首:谷 | 注音:ㄍㄨˇ | |
拼音:ɡǔ | 卷別:十一下 |
字形演变
前2.5.4(甲)
啟卣(金)
西周早期
啟作且丁尊(金)
西周早期
倗生簋(金)
西周中期
郭.老甲.6(楚)
說文‧谷部
睡.日乙189(隸)
秦
縱橫家書155(隸)
西漢
蒼頡篇8(隸)
西漢
流沙簡.屯戍5.24(隸)
西漢
唐公房碑(隸)
東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古祿切 頁碼:第 382 頁,第 8 字 續 丁 孫谷
附注 【按】字形像水流出窪之形。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凡谷之屬皆从谷。 字原
解说版
甲骨文之,上像水形,下從口。從口比擬為水流的出口處;僅像水流之形,沒獨立的形、音、義,只是一個實象的符號而已。因此,當兩者結合成,正可表現水流的通道。金文、戰國文字之谷,承自甲、金文之形,顯而易見。篆文將該字上方的水流誇張作「」,稍失其形。隸書三例,一、二例承自於古文字,當無可疑;第三例形變作,將下方的兩筆連成一筆,就和原形差了不少。楷書沿自隸書,將下方的水形交接,比之隸書連成一筆,還是比較接近原形。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说文解字注
古祿切 頁碼:第 2278 頁,第 5 字 許 第 991 頁,第 7 字
段注 《釋水》曰: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許不言谿者,許以谿專係之山豄無所通也。川者,毌穿通流之水也。兩山之閒必有川焉。詩。進𨓤維谷。叚谷爲鞫。《毛傳》曰:谷,竆也。卽《邶風傳》之鞫,竆也。泉出通川爲谷。
段注 此會意。古祿切。三部。亦音浴。从水半見出於口。凡谷之屬皆从谷。
说文系传
孤速反 頁碼:第 908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指事。」泉出通巛爲谷。從水,半見出於口。凡谷之屬,皆從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