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㕞 355E
異體: | ||
部首:又 | 注音:ㄕㄨㄚ | |
拼音:shuā | 卷別:三下 |
字形演变
說文‧又部
楷書
说文解字
所劣切 頁碼:第 89 頁,第 21 字 續 丁 孫㕞
附注 桂馥義證:「在尸下者,在屋下也。本書『屋』字云:『尸,象屋形。』……灑埽潔清之事,亦應於屋下執之。」拭也。从又持巾在尸下。
说文解字注
所劣切 頁碼:第 460 頁,第 2 字 許 第 207 頁,第 5 字
段注 飾各本作拭。今依《五經文字》正。《巾部》曰:飾,㕞也。彼此互訓。《手部》無拭字。彡下云:毛飾畫文也。𦘔下云:聿,飾也。皆卽今之拭字。獨於㕞下改拭。與全書矛盾矣。【按】拭圭雖見《聘禮》。然必系俗改。古者拂拭字只用飾。以巾去其塵。故二字皆從巾。去塵而得光明。故引伸爲文飾之義。司尊彝涗酌。大鄭云:挩,拭勺而酌也。拭《釋文》作飾。㕞亦通用刷。《刀部》云:禮有刷巾。卽㕞巾也。飾也。
段注 屋字下云:尸象屋形。所劣切。十五部。从又持巾在尸下。
说文系传
所子反 頁碼:第 225 頁,第 7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左思《魏都賦》曰:「㕞馬江洲。」持巾在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