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鹿 9E7F

 異體: 鹿𢉖
部首鹿 注音ㄌㄨˋ
拼音 卷別十上

字形演变


甲265(甲)

前4.48.4(甲)

鐵230.4(甲)

通別2.4.12(甲)

鹿方鼎(金)
商代晚期

鹿觚(金)
商代晚期

貉子卣(金)
西周早期

命簋(金)
西周早期

包2.179(楚)

說文‧鹿部

睡.日甲75背(隸)

一號墓竹簡3(隸)
西漢

縱橫家書161(隸)
西漢

武威簡.泰射36(隸)
西漢

武氏祠祥瑞圖題字(隸)
東漢

禮器碑(隸)
東漢

魏受禪表(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盧谷切 頁碼:第 326 頁,第 6 字   鹿 異體: 鹿𢉖

獸也。象頭角四足之形。鳥鹿足相似,从匕。凡鹿之屬皆从鹿。 字原
附注  段玉裁注本作:「鳥、鹿足相比,从比。」【按】甲骨文、金文「鹿」為象形字。

白话版

鹿,一种野兽。字形像鹿的头、角、四足形状。鸟和鹿的足相似,字形采用“匕”作边旁。所有与鹿相关的字,都采用“鹿”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純以圖像呈現。其形上像二角、中以眼像頭,下像身、尾、兩腳。另一形較為簡單,以一角顯示,全以側立之形呈現。金文第一例承自甲文第一例,顯而易見;第二例省略身、尾,不影響其音、義。戰國文字二例,都上像角,中像頭,下像兩腳。篆文上像角,中像頭,下像身、兩腳,而頭的右筆向下拖長,使形體為之訛變,然不失為象形。字經隸書,體變作,益失其形,楷書則據隸書第二例以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盧穀切 頁碼:第 1877 頁,第 4 字   第 820 頁,第 6 字

鹿獸也。
段注  鹿字今補。三字句。《韵會》作山獸。
象頭角四足之形。
段注  盧谷切。三部。
鳥鹿足相比。从比。
段注  依《韵會》訂。說从比之意也。上言比象其足矣。此當有一曰二字。鳥鹿皆二足相距密。不同他獸相距寬。故鳥从匕,鹿从比。比,密也。古匕與比通用。故槩之曰从比。
凡鹿之屬皆从鹿。

说文系传

 盧木反 頁碼:第 781 頁,第 7 字 

獸也。象角四足之形。鳥、鹿足相似,從匕。凡鹿之屬,皆從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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