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鹿 9E7F
異體: 鹿𢉖 | ||
部首:鹿 | 注音:ㄌㄨˋ | |
拼音:lù | 卷別:十上 |
字形演变
甲265(甲)
前4.48.4(甲)
鐵230.4(甲)
通別2.4.12(甲)
鹿方鼎(金)
商代晚期
鹿觚(金)
商代晚期
貉子卣(金)
西周早期
命簋(金)
西周早期
包2.179(楚)
說文‧鹿部
睡.日甲75背(隸)
秦
一號墓竹簡3(隸)
西漢
縱橫家書161(隸)
西漢
武威簡.泰射36(隸)
西漢
武氏祠祥瑞圖題字(隸)
東漢
禮器碑(隸)
東漢
魏受禪表(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盧谷切 頁碼:第 326 頁,第 6 字 續 丁 孫鹿 異體: 鹿𢉖
附注 段玉裁注本作:「鳥、鹿足相比,从比。」【按】甲骨文、金文「鹿」為象形字。獸也。象頭角四足之形。鳥鹿足相似,从匕。凡鹿之屬皆从鹿。 字原
白话版
鹿,一种野兽。字形像鹿的头、角、四足形状。鸟和鹿的足相似,字形采用“匕”作边旁。所有与鹿相关的字,都采用“鹿”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純以圖像呈現。其形上像二角、中以眼像頭,下像身、尾、兩腳。另一形較為簡單,以一角顯示,全以側立之形呈現。金文第一例承自甲文第一例,顯而易見;第二例省略身、尾,不影響其音、義。戰國文字二例,都上像角,中像頭,下像兩腳。篆文上像角,中像頭,下像身、兩腳,而頭的右筆向下拖長,使形體為之訛變,然不失為象形。字經隸書,體變作、,益失其形,楷書則據隸書第二例以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盧穀切 頁碼:第 1877 頁,第 4 字 許 第 820 頁,第 6 字
段注 鹿字今補。三字句。《韵會》作山獸。鹿獸也。
段注 盧谷切。三部。象頭角四足之形。
段注 依《韵會》訂。說从比之意也。上言比象其足矣。此當有一曰二字。鳥鹿皆二足相距密。不同他獸相距寬。故鳥从匕,鹿从比。比,密也。古匕與比通用。故槩之曰从比。鳥鹿足相比。从比。凡鹿之屬皆从鹿。
说文系传
盧木反 頁碼:第 781 頁,第 7 字 述獸也。象角四足之形。鳥、鹿足相似,從匕。凡鹿之屬,皆從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