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鬱 9B31
異體: | ||
部首:林 | 注音:ㄩˋ | |
拼音:yù | 卷別:六上 |
字形演变
前6.53.4(甲)
叔簋(金)
西周早期
叔䟒父卣(金)
西周早期
孟𧧬父壺(金)
西周中期
說文‧林部
睡虎地簡48.69(隸)
秦
五十二病方251(隸)
秦
馮君孺人石墓題記(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魏上尊號奏(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迂弗切 頁碼:第 195 頁,第 5 字 續 丁 孫鬱
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
解说版
甲骨文有字,金文有字,並從林、從。字,從大、從ㄅ,于省吾說「ㄅ」像一人俯伏於地,上面的「大」像人正立踐踏其背脊,表示壓抑、鬱悶的意思。從林以表示香草,古人搗而煮之成汁,再調和到黑黍釀成的鬯酒之中,即金文中所說的「鬱鬯」美酒。「鬱」字即美酒之專字,故從「鬯」。聲符「」也替換為「缶」。後世的「鬱」,用為憂鬱,引申為「林叢生者(林木茂盛)」。金文與甲骨文同,〈孟父壺〉增飾「」。戰國文字從林、從冖、從皀、從寸,表示以香草搗煮為汁,持以調合到黍類釀成的鬯酒中,對照漢碑〈魏上尊號奏〉,隸書多一聲符「缶」。篆文「皀」替換為「鬯」,義近通用。《說文‧林部》:「鬱,木叢生者。从林,省聲。」又鬯部:「,芳草也,十葉為貫,百廿貫,築以煮之為,从(ㄐㄩˇ)、缶、冖(ㄇㄧˋ)、鬯、彡(ㄕㄢ),其飾也。一曰鬯。」鬯,指用百草之花及遠方鬱人所貢芳草,二者合釀,芬芳保暢,可用以降神。「鬱」字从林、省聲。本義是草木叢集茂密。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臺灣標準字作「鬱」,規範字作「郁」,是同音替代。
说文解字注
迂弗切 頁碼:第 1083 頁,第 2 字 許 第 477 頁,第 1 字
段注 依《韵會》本。《秦風》:鬱彼北林。毛曰:鬱,積也。鄭司農注《考工記》曰:惌讀如宛彼北林之宛。《菀桺》傳曰:菀,茂林也。《桑柔》傳曰:菀,茂皃。【按】宛菀皆卽鬱字。
段注 迂弗切。十五部。
说文系传
迂拂反 頁碼:第 480 頁,第 4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此森鬱字,鬱鬱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