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鬱 9B31

 異體: 
部首 注音ㄩˋ
拼音 卷別六上

字形演变


前6.53.4(甲)

叔簋(金)
西周早期

叔䟒父卣(金)
西周早期

孟𧧬父壺(金)
西周中期

說文‧林部

睡虎地簡48.69(隸)

五十二病方251(隸)

馮君孺人石墓題記(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魏上尊號奏(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迂弗切 頁碼:第 195 頁,第 5 字   

木叢生者。从林,𩰪省聲。
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字,于省吾《釋󰼹》以為即『鬱』之初文,字从林、从[⿱大勹],象林中有一人俯伏於地,上有一人正立踐踏其脊背,被踐踏者心情抑鬱。吳振武《說苞鬱》則以為甲骨文『󰼹』字从大、从[⿱林勹]([⿱林勹]即苞,義為草木叢生茂盛),會林木積聚茂盛之意。」

解说版

甲骨文有字,金文有字,並從林、從字,從大、從ㄅ,于省吾說「ㄅ」像一人俯伏於地,上面的「大」像人正立踐踏其背脊,表示壓抑、鬱悶的意思。從林以表示香草,古人搗而煮之成汁,再調和到黑黍釀成的鬯酒之中,即金文中所說的「鬱鬯」美酒。「鬱」字即美酒之專字,故從「鬯」。聲符「」也替換為「缶」。後世的「鬱」,用為憂鬱,引申為「林叢生者(林木茂盛)」。金文與甲骨文同,〈孟父壺〉增飾「」。戰國文字從林、從冖、從皀、從寸,表示以香草搗煮為汁,持以調合到黍類釀成的鬯酒中,對照漢碑〈魏上尊號奏〉,隸書多一聲符「缶」。篆文「皀」替換為「鬯」,義近通用。《說文‧林部》:「鬱,木叢生者。从林,省聲。」又鬯部:「,芳草也,十葉為貫,百廿貫,築以煮之為,从(ㄐㄩˇ)、缶、冖(ㄇㄧˋ)、鬯、彡(ㄕㄢ),其飾也。一曰鬯。」鬯,指用百草之花及遠方鬱人所貢芳草,二者合釀,芬芳保暢,可用以降神。「鬱」字从林、省聲。本義是草木叢集茂密。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臺灣標準字作「鬱」,規範字作「郁」,是同音替代。

说文解字注

 迂弗切 頁碼:第 1083 頁,第 2 字   第 477 頁,第 1 字

木叢者。
段注  依《韵會》本。《秦風》:鬱彼北林。毛曰:鬱,積也。鄭司農注《考工記》曰:惌讀如宛彼北林之宛。《菀桺》傳曰:菀,茂林也。《桑柔》傳曰:菀,茂皃。【按】宛菀皆卽鬱字。
從林。𩰪省聲。
段注  迂弗切。十五部。

说文系传

 迂拂反 頁碼:第 480 頁,第 4 字 

木叢生者。從林,鬰省聲。
鍇注  臣鍇曰:「此森鬱字,鬱鬱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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