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郳 90F3
異體: | ||
部首:邑(⻏) | 注音:ㄋㄧˊ | |
拼音:ní | 卷別:六下 |
字形演变
郳𡛳鬲(金)
春秋早期
郳右足戈(金)
春秋
新乙4.90(楚)
說文‧邑部
楷書
说文解字
五雞切 頁碼:第 211 頁,第 22 字 續 丁 孫郳齊地。从邑兒聲。《春秋傳》曰:「齊高厚定郳田。」
说文解字注
五雞切 頁碼:第 1192 頁,第 3 字 許 第 524 頁,第 1 字
段注 五雞切。十六部。齊地。从邑。兒聲。
段注 《左傳》襄六年。齊矦滅萊。遷萊于郳。高厚,崔杼定其田。杜云:遷萊子於郳國。《正義》云:郳卽小邾。小邾附屬於齊。故滅萊國而遷其君於小邾。【按】《世本》云:邾顏居邾。肥徙郳。宋仲子注。邾顏別封小子肥於郳,爲小邾子。《左傳》曰:魯擊柝聞於邾。小邾者,邾所別封。則其地亦在邾魯。不當爲齊地。今鄒縣有故邾城。滕縣東南有郳城。皆魯地。且郳之偁小邾久矣。不應又忽𧦝爲郳也。許意郳是齊地。非小邾國。凡地名同實異者不可枚數。如許書邾非鄒國,是其例也。據傳云遷萊於郳。高厚,崔杼定其田。葢定其與萊君之田。以郳田與之也。《春秋傳》曰:齊高厚定郳田。
说文系传
擬低反 頁碼:第 525 頁,第 1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杜預曰:『卽小邾一名也,東海昌慮縣東北有郳城。』齊地。從邑兒聲。《春秋傳》曰:「齊高厚定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