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邿 90BF

 異體: 
部首邑(⻏) 注音
拼音shī 卷別六下

字形演变


寺季故公簋(金)
西周晚期

邿欠足簋(金)
春秋早期

說文‧邑部

楷書

说文解字

 書之切 頁碼:第 211 頁,第 3 字   

附庸國。在東平亢父邿亭。从邑寺聲。《春秋傳》曰:「取邿。」

说文解字注

 書之切 頁碼:第 1183 頁,第 1 字   第 520 頁,第 2 字

附庸國。
段注  《王制》曰: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矦曰附庸。鄭云:不合,謂不朝會也。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國事附於大國。不能以名通也。《春秋》襄十三年夏。取邿。邿者,魯附庸也。
在東平亢父邿亭。
段注  《前志》曰:東平國亢父詩亭,故詩國。《後志》曰:章帝元和元年。分東平國爲任城國。亢父屬任城國。【按】《前志》當作詩亭故邿國。許書當作東平亢父詩亭。杜預左注亦當本作詩亭。皆寫者亂之耳。邿詩古今字也。今山東濟寧州東南有故邿城。
从邑。寺聲。
段注  書之切。一部。
《春秋傳》曰:取邿。

说文系传

 申之反 頁碼:第 522 頁,第 2 字 

附庸國,在東平亢父邿亭。從邑寺聲。《春秋傳》曰:「取邿下。」
鍇注  臣鍇按:杜預:「又,齊地也,平隂城西有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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