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足 8DB3

 異體: 
部首 注音ㄗㄨˊ
拼音 卷別二下

字形演变


甲2878(甲)

燕758(甲)

鐵138.2(甲)

足作父丙鼎(金)
商代晚期

免簋(金)
西周中期

元年師兌簋(金)
西周晚期

包2.112(楚)

望1.39(楚)

說文‧足部

睡虎地簡10.2(隸)

老子甲20(隸)
西漢

孫臏135(隸)
西漢

武威醫簡81(隸)
東漢

魯峻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卽玉切 頁碼:第 60 頁,第 6 字   

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囗。凡足之屬皆从足。 字原
鉉注  徐鍇曰:「囗象股脛之形。」附注  徐鍇繫傳:「口象股脛之形。」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股、脛、蹠、跟全部為足,足从口者,象股脛周圍之形。人體股脛在上,跟蹠在下,依人所視,象股脛之口當在上層,象蹠跟之止當在下層。然文字之象形,但有平面,無立體,故止能以口上止下表之也。」附注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止』,象臀部至腳底之形,『止』形或寫在上部。這個字形,學者或釋為『足』,或釋『疋』,其實『足』、『疋』是同一個字的分化。金文把『足』字從臀部到小腿的部分簡為『  』形,戰國文字則『足』字上部寫成『口』形,而『疋』字上部則寫成『  』形,二字開始分化。」

白话版

,人的下肢,在人体的下部。字形采用“止、口”会义。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下從,隸定作「止」,像左腳掌之形,屬象形,此表腳;上像鼓起的肉,即《說文》說的腓腸,也就是腿肚的意思,沒有獨立的形、音、義,只是一個實象而已。二者相合,正可表示人足之義。金文三例,全同甲文之形;戰國文字,下從之止,略異甲、金文之形,差別不大;篆文最似金文的。字經隸書,形變作,稍失其形。楷書沿之而定體。以上諸形,都以止為形,附加實象的而成,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说文解字注

 卽玉切 頁碼:第 321 頁,第 3 字   第 144 頁,第 3 字

人之足也。在體下。从口止。
段注  依《玉篇》訂。口猶人也。舉口以包足已上者也。齒,上止下口。次之以足,上口下止。次之以疋,似足者也。次之以品,从三口。今各本从口。非也。卽玉切。三部。
凡足之屬皆从足。

说文系传

 節栗反 頁碼:第 152 頁,第 6 字 

人之足也,在下。從止、口。凡足之屬,皆從足。
鍇注  臣鍇曰:「口象股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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