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証 8A3C

 異體: 
部首 注音ㄓㄥˋ
拼音zhènɡ 卷別三上

字形演变


說文‧言部

楷書

说文解字

 之盛切 頁碼:第 70 頁,第 34 字   

諫也。从言正聲。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正聲。楷書同。「証」的本義為勸諫督正,勸諫督正必需用言語,因此「証」字從「言」表義;從「正」聲有兼義的功能,「正」的本義是督正、糾正,「証」要勸諫督正別人,當然要用「正確」的道理、方法。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之盛切 頁碼:第 369 頁,第 4 字   第 166 頁,第 5 字

諫也。
段注  《呂覽》士尉以証靜郭君。高曰:証,諫也。今俗以証爲證驗字。遂改《呂覽》之証爲證。
从言。正聲。讀若《正月》。
段注  之盛切。十一部。【按】古音凡正皆讀如征。獨言《正月》者,隨舉之耳。

说文系传

 真性反 頁碼:第 179 頁,第 6 字 

諌也。從言,正聲,讀若正月。
鍇注  臣鍇按:孔子曰:「諌有五。」然則証爲直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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