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証 8A3C
異體: | ||
部首:言 | 注音:ㄓㄥˋ | |
拼音:zhènɡ | 卷別:三上 |
字形演变
說文‧言部
楷書
说文解字
之盛切 頁碼:第 70 頁,第 34 字 續 丁 孫証諫也。从言正聲。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正聲。楷書同。「証」的本義為勸諫督正,勸諫督正必需用言語,因此「証」字從「言」表義;從「正」聲有兼義的功能,「正」的本義是督正、糾正,「証」要勸諫督正別人,當然要用「正確」的道理、方法。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之盛切 頁碼:第 369 頁,第 4 字 許 第 166 頁,第 5 字
段注 《呂覽》士尉以証靜郭君。高曰:証,諫也。今俗以証爲證驗字。遂改《呂覽》之証爲證。諫也。
段注 之盛切。十一部。【按】古音凡正皆讀如征。獨言《正月》者,隨舉之耳。从言。正聲。讀若《正月》。
说文系传
真性反 頁碼:第 179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孔子曰:「諌有五。」然則証爲直諌也。諌也。從言,正聲,讀若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