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艮 826E
異體: 𥃩㫔 | ||
部首:匕 | 注音:ㄍㄣˋ | |
拼音:ɡèn | 卷別:八上 |
字形演变
說文‧匕部
睡.封53(隸)
秦
熹.易.艮(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古恨切 頁碼:第 267 頁,第 9 字 續 丁 孫𥃩 異體: 艮㫔很也。从匕、目。匕目,猶目相匕,不相下也。《易》曰:「𥃩其限。」匕目爲𥃩,𠤎目爲眞也。
白话版
艮,很,回望怒视。字形采用“匕、目”会义。匕目,犹如说目光如剑,相逼视而不相让。《易经》上说:“目光紧盯腰部的界限。”匕、目会义成为“艮”字,匕、目会义,也可以成为“眞”字。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作、,篆文作,由目和匕構成。目,是人之眼;匕,是比字的假借。所謂眼睛相比,即怒目相視。引申自有不聽從之義。艮由目、匕二字構成,又和目、匕二字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字經隸書,變體作,頗失其形。楷書作艮,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
说文解字注
古恨切 頁碼:第 1540 頁,第 3 字 許 第 676 頁,第 1 字
段注 很者,不聽從也。一曰行難也。一曰盭也。《易傳》曰:艮,止也。止可兼很三義。許不依孔子訓止者。止,下基也。足也。孔子取其引伸之義。許說字之書。嫌云止則義不明審。故易之。此《字書》與說經有不同。實無二義也。《方言》曰:艮,堅也。《釋名》曰:艮,限也。很也。
段注 會意。古恨切。十三部。从匕目。
段注 逗。匕目,
段注 目相匕卽目相比。謂若怒目相視也。猶目相匕。
段注 很之意也。不相下也。
段注 艮九三爻辭。獨引艮其限者,以限與艮音義皆同也。易曰:艮其限。
段注 音化。匕目爲𥃩。匕
段注 亦言二字同意。目爲眞。
说文系传
姦恨反 頁碼:第 665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周易》𥃩,止也,很戾不進之意也。以目匕相齊,不相下也,此會意。很也。從匕、目。匕、目猶目相匕,不相下也。《易》曰:「𥃩其限。」匕、目為𥃩、為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