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烜 70DC

 異體: 爟𤉑
部首 注音ㄍㄨㄢˋ
拼音ɡuàn 卷別十上

字形演变


說文‧火部

說文或體

楷書

说文解字

 古玩切 頁碼:第 337 頁,第 31 字   

取火於日官名,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从火雚聲。
𤉑 異體: 
或从𠄢。

说文解字注

 古玩切 頁碼:第 1942 頁,第 5 字   第 849 頁,第 11 字

取火於日官名。
段注  日當作木。《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季秋內火。鄭司農說以鄹子曰:春取榆桺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是取火於木之事也。若《秋官》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與司爟所職不同。《淮南子・氾論》訓注。爟火,取火於日之官也。引《周禮》司爟云云:是高注亦當爲譌字。
从火。雚聲。
段注  古玩切。十四部。
《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舉火曰爟。
段注  小徐本此四字在《周禮》之上。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訂。呂覽本味篇。湯得伊尹。爝以爟火。高注云:《周禮》司爟。掌行火之政令。爟火者,所以祓除其不祥。置火於桔橰。燭以照之。爟讀曰權衡之權。又《贊能》篇。桓公迎管仲。祓以爟火。高注略同。亦曰爟讀如權字。攷《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皆曰:通權火。又曰:權火舉而祠。張晏云:權火,㷭火也。狀若井挈臯。其法類稱。故謂之權火。欲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也。漢祀五畤於雍。五里㷭火。如淳曰:權,舉也。【按】如云權,舉也。許云舉火曰爟。高云爟讀曰權。然則爟權一也。
或从𠄢。
段注  《周禮・秋官・司烜氏》注云:讀如衞侯燬之燬。故書烜爲垣。鄭司農云:當爲烜。【按】依許則烜卽爟字。亘聲雚聲同在十四部也。許本與先鄭說同。

说文系传

㈠ 古煥反 頁碼:第 804 頁,第 22 字 

取火於日。官名。從火雚聲。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
㈡ 古煥反 頁碼:第 804 頁,第 1 字 
或與爟同。
鍇注  臣鍇按:《說文》烜字在爟字下,注曰:「或從亘。」今此特出而注云:「或與爟同」,又別無切音,疑傳寫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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