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漁 6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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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 𩼪 | |
| 部首:𩺰 | 注音:ㄩˊ | |
| 拼音:yú | 卷別:十一下 | |
字形演变

前6.50.7(甲)

鐵184.1(甲)

粹1565(甲)

後2.35.1(甲)

粹1263(甲)

魚廾鼎(金)
商代晚期

井鼎(金)
西周早期或中期

遹簋(金)
西周中期

楚王孫漁戈(金)
春秋晚期

說文‧鱻部

說文篆文

睡.日甲138(隸)
秦

老子甲後429(隸)
西漢

長沙出土西漢印(隸)
西漢

孝文廟甗鍑(隸)
西漢

武梁祠畫象題字(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語居切 頁碼:第 390 頁,第 2 字 續 丁 孫𩼪
漁
捕魚也。从𩺰从水。
附注 【按】卜辭多從水,從魚,與篆體合,其餘或從又持竿取魚,或像手在水中取魚形。
篆文𩼪从𤋳。
白话版
,捕鱼。字形采用“
、水”会义。篆文
采用“魚”作边旁。
解说版
甲文之字形或作水中捕魚、或以手持竿絲釣魚、或作以手持網捕魚;金文像雙手於水中捕魚;戰國文字、篆文從魚從水,都表示捕魚的意思。甲、金文與戰國文字、篆文組合的結構雖不一,但所表示的字義別無二致。《說文》正字作從?從水,字形雖較繁複,意義並未改變,此皆係古文字之通例。隸變作
,楷定作漁。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規範字作「渔」。
说文解字注
語居切 頁碼:第 2325 頁,第 2 字 許 第 1011 頁,第 10 字
段注 搏舊作捕。今正。搏,𡩡持也。漢人用搏字多如此。捕魚字古多作魚。如《周禮・䱷人》,本作魚。此與取鼈者曰鼈人,取獸者曰獸人同也。《左傳》:公將如棠觀魚者。魚者,謂捕魚者也。《呂氏春秋》《淮南鴻烈》高注每云:漁讀如《論語》之語,讀如相語之語。尋其文義皆由本文作魚。故爲讀若以別諸水蟲。《周禮・音義》:𤣏本作魚。又音御。御音卽高氏之語音也。然則古文本作魚,作𩺰。𩼪其籒文乎。至小篆則𡞞爲漁矣。《周禮》當从古作魚人。作䰻者,次之。作䱷者,非也。
搏魚也。
段注 必从𩺰者,捕魚則非一魚也。𩺰水者,魚之驚透於水也。語居切。五部。从𩺰水。
段注 後篆文者,亦先二後上之例也。
篆文𩼪。从魚。
说文系传
研余反 頁碼:第 924 頁,第 2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從二𩺰,二𩺰,多也。」
捕魚也。從水、𩺰。
篆文𩼪從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