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法 6CD5

 異體: 灋𢌇㳒佱
部首𢊁(廌) 注音ㄈㄚˇ
拼音 卷別十上

字形演变


大盂鼎(金)
西周早期

恒簋蓋(金)
西周中期

大克鼎(金)
西周晚期

中山王昔壺(金)
戰國晚期

信1.07(楚)

郭.緇.9(楚)

上(2).昔.3(楚)

郭.六.40(楚)

郭.六.44(楚)

包2.16(楚)

郭.老甲.30(楚)

包2.145(楚)

說文‧廌部

說文或體

兩詔楕量(篆)

睡虎地簡24.35(隸)

廿六年詔楕量(篆)

蒼頡篇2(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老子甲142(隸)
西漢

甘谷漢簡(隸)
東漢

曹全碑陰(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方乏切 頁碼:第 326 頁,第 3 字    異體: 𢌇

𠛬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从去。
 異體: 
今文省。
古文。

白话版

,刑。量刑标准平得像水面一样,因此字形采用“水”作边旁;廌,是用来在疑犯中撞触不正直真犯的动物,判别出真犯后将其除灭,所以字形也采用“去”作边旁。“”,今天文字的写省去“廌”。

解说版

金文及戰國文字作者,字形皆從水、從廌去(相傳廌為古代能辨別是非的神獸,見人爭鬥則觸不直者去之)以示刑法的意思,一說從廌、從水,盇省聲,篆文因之。戰國文字作者,從上下文判讀,當為灋的訛變。《說文》或體省作法,《說文》古文從亼(集)正會意,以表示法的功能在於集之使正。隸書或作灋、或省作法,楷定從省體作法。從水、從廌去,表示刑法的公平如水,也如廌獸一般能辨別曲直,觸不直者去之。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如將字形解析為從廌從水,盇省聲,從廌、從水,表示斷獄如廌、如水一般能辨曲直、求公正;盇省聲,表示音讀,則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方乏切 頁碼:第 1877 頁,第 1 字   第 820 頁,第 3 字

㓝也。
段注  㓝者,罰辠也。易曰:利用㓝人。以正法也。引伸爲凡模笵之偁。《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𠜚者,鑄器之法也。
平之如水。从水。
段注  說从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段注  下廌字今依《韵會》補。此說从廌去之意。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惡也。方乏切。八部。
今文省。
段注  許書無言今文者。此葢隸省之字。許書本無。或增之也。如《艸部》本有㪿無折。
古文。

说文系传

 方乏反 頁碼:第 781 頁,第 4 字 

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
鍇注  臣鍇曰:「會意。」
今文灋字。
古文灋。

影印页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