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枝 679D
異體: | ||
部首:木 | 注音:ㄓ | |
拼音:zhī | 卷別:六上 |
字形演变
說文‧木部
足臂灸經2(隸)
秦
縱橫家書239(隸)
西漢
相馬經9上(隸)
西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晉張朗碑(隸)
西晉
楷書
说文解字
章移切 頁碼:第 184 頁,第 32 字 續 丁 孫枝
附注 段玉裁注:「榦與莖為艸木之主,而別生條謂之枝。」木別生條也。从木支聲。
白话版
枝,树干之外另生的旁条。字形采用“木”作边旁,“支”是声旁。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從木、支聲。「木」為樹,作為形符,表示義與樹有關;「支」為手持半竹,引申為草木的枝枒,於此為示義的聲符。隸書及楷書皆與篆文同形。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章移切 頁碼:第 993 頁,第 5 字 許 第 438 頁,第 8 字
段注 《艸部》曰:莖,枝主也。𠏉與莖爲艸木之主。而別生條謂之枝。枝必岐出也。故古枝岐通用。木別生條也。
段注 章移切。十六部。從木。支聲。
说文系传
章移反 頁碼:第 439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自本而分也,故曰別生,會意。」木別生條。從木支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