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新 65B0
異體: 𣂺 | ||
部首:斤 | 注音:ㄒㄧㄣ | |
拼音:xīn | 卷別:十四上 |
字形演变
前5.4.4(甲)
乙4603(甲)
新台女簋(金)
西周早期
鳴士卿父戊尊(金)
西周早期
奉之新都戈(金)
戰國早期
包2.183(楚)
包2.15反(楚)
包2.16(楚)
說文‧斤部
睡.效21(隸)
秦
流沙簡.屯戍5.21(隸)
西漢
華山廟碑(隸)
東漢
晉辟雍碑(隸)
西晉
楷書
说文解字
息鄰切 頁碼:第 472 頁,第 19 字 續 丁 孫𣂺 異體: 新
附注 段玉裁本作「从斤,𣓀聲」,並注:「當作从斤、木,辛聲……取木者,新之本義,引申之為凡始基之偁。」王筠釋例:「案:其訓曰取木,則新乃薪之古文。」取木也。从斤𣓀聲。
白话版
新,劈柴,将木头劈成散材。字形采用“斤”作边旁,“亲”是声旁。
解说版
甲骨文或作「」、「」,從斤、?聲。「斤」是砍樹的斧頭;「?」是果樹名,引申為樹木,於此作為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二者相合,顯示砍伐樹木的意思。甲文另有「」,省去「木」字而僅作從斤、辛聲的形體。金文仍作從斤、?聲,只是有的將辛和木上下互換位置。戰國文字有作上木、下辛的「」,也有將「辛」和「木」相合省筆作「」、「」,其旁作「」、「」,猶如從䇂、從木。「䇂」、「辛」古文同體,本為一字,是以構形之意亦相通,而此形體則為篆文、隸書、楷書之所本。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息鄰切 頁碼:第 2867 頁,第 4 字 許 第 1246 頁,第 7 字
段注 取木者,新之本義。引申之爲凡始基之偁。《采芑》傳曰: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其一耑也。取木也。
段注 當作从斤木。辛聲。非從𣐽聲也。息鄰切。十二部。从斤。𣓀聲。
说文系传
息鄰反 頁碼:第 1084 頁,第 2 字 述取木也。從斤亲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