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拇 62C7
異體: | ||
部首:手 | 注音:ㄇㄨˇ | |
拼音:mǔ | 卷別:十二上 |
字形演变
獻簋(金)
西周早期
說文‧手部
熹.易.解(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莫厚切 頁碼:第 400 頁,第 10 字 續 丁 孫拇將指也。从手母聲。
白话版
拇,帅指,即食指前面的大指。字形采用“手”作边旁,采用“母”作声旁。
解说版
甲骨、金文從又,在拇指的部位打一個指事符號,表示這就是「拇」的部位。在六書中屬於指事字。篆文改為從手、母聲。楷書同篆文。從手為義符,表示這是手部的器官,從「母」表音讀,也兼義。「母」可以表示「並比之物中的重者、大者、粗者(與輕者、小者、細者謂『子』對稱)」,《國語‧周語下》:「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韋昭注:「重曰母,輕曰子。」拇指是五個指頭中最粗的、又是第一個指頭,因此「拇」從「母」聲,有兼義的功能。篆文、楷書從手、母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莫厚切 頁碼:第 2372 頁,第 4 字 許 第 1031 頁,第 4 字
段注 將指,謂手中指也。《大射禮》:右巨指鉤弦。注云:右巨指,右手大擘也。又設決朱極三。注云:三者,食指將指無名指。小指短,不用。《左傳》定十四年。𨵵廬傷將指。取其一屨。注云:其足大指見斬。遂失屨。易咸。初六。咸其拇。馬,鄭,薛,虞皆云:拇,足大指也。合三經而言之。手以中指爲將指爲拇。足以大指爲將指爲拇。此手足不同偁也。許謂手中指。易拇,荀作母。將指也。
段注 莫厚切。古音在一部。从手。母聲。
说文系传
莫厚反 頁碼:第 942 頁,第 7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春秋左氏傳》曰:「闔閭傷將指而卒。」凡書傳謂大拇為將指,頭指為鹽豉指。所謂將指者,為諸指之率也。將指也。從手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