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戈 6208
異體: | ||
部首:戈 | 注音:ㄍㄜ | |
拼音:ɡē | 卷別:十二下 |
字形演变
甲622(甲)
戈卣(金)
商代晚期
戈爵(金)
商代晚期
戈觶(金)
西周早期
小臣宅簋(金)
西周早期
伯晨鼎(金)
西周中期偏晚
楚公家戈(金)
西周晚期
陳卯造戈(金)
春秋晚期
□之用戈(金)
春秋
楚王酓璋戈(金)
戰國早期
曾91(楚)
說文‧戈部
睡.日甲47(隸)
秦
漢印徵
西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古禾切 頁碼:第 421 頁,第 1 字 續 丁 孫戈
附注 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戈全為象形。丨象柲,一象戈,非从弋也。古金文或作弋,形已失矣。許君於象形諸字多云从某者,因字形失而誤會也。」
白话版
戈,平头的戟类兵器。字形采用“弋”作边旁,“一”表示横击。字形像戈的形状。所有与弋相关的字,都采用“弋”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之,其「」像冒(套子)和杆,「」像刃,下「」像鐓插入地中,屬象形。金文第一例,冒以勾形表現,刃比甲文的明顯,並且多了下方的鐓,更像戈的樣子;第二例冒也以勾形表現,左刃的右方多了垂纓,以表美化,不影響其音、義,仍屬象形;第三例在戈首的冒訛變而成斜畫,而下方的鐓用斜線表現,則稍失其形。戰國文字二例,應承自金文第三例。篆文和金文第三例、戰國文字第一例相同,只是用「」像鐓而已。字經隸書,體變作,益失其形,楷書之形則據以定體。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古禾切 頁碼:第 2512 頁,第 4 字 許 第 1093 頁,第 2 字
段注 《攷工記》:冶氏爲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倨句外博。重三鋝。鄭曰:戈,今句孑戟也。或謂之雞鳴。或謂之擁頸。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長四寸。胡六寸。援八寸。戈,句兵也。主於胡也。俗謂之曼胡以此。鄭司農云:援,直刃也。胡其孑。【按】依先鄭戈有直刃,則非平頭也。宋黃氏伯思始疑鄭注。近程氏瑤田攷戈刃如劔横出而稍倨。所謂援八寸也。援之下近柲爲胡。連上爲刃。所謂胡六寸也。其横毌於柲而外出者凡四寸。所謂內倍之也。戈戟之金非冒於柲之首。皆爲之內。横毌外出。且於胡之近柲處爲三孔。纏縛於柲以固之。古戈戟時有存者。覈之可知也。說詳《通藝錄》。【按】許說戈爲平頭戟。从戈以一象之。然則戈刃之横出無疑也。横出故謂之援。援,引也。凡言援者皆謂横引之。直上者不曰援也。且戈戟皆句兵。矛刺兵。殳𣪠兵。殳嫥於𣪠者也。矛嫥於刺者也。戟者兼刺與句者也。戈者兼句與𣪠者也。用其横刃則爲句兵。用横刃之喙以啄人則爲𣪠兵。𣪠與句相因爲用。故《左氏》多言戈擊。若晉中行獻子夢厲公以戈擊之。齊王何以戈擊子之。解其左肩。鄭子南逐子晳。擊之以戈。衞齊氏用戈擊公孟。公魯以背蔽之。𣃔肱。以中公孟之肩。魯昭公將以戈擊僚柤。楚盜以戈擊昭王。王孫由余以背受之。中肩。越靈姑浮以戈擊闔廬。傷將指。齊𥳑公執戈將擊陳成子。衞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𣃔纓。皆言擊不言刺。惟盧蒲癸以寢戈自後刺子之言刺。葢癸與王何同用戈。癸逼近子之故言刺。王何去子之稍遠故言擊。且二人一在後一在前。相爲掎角也。若長狄僑如,魯富父終甥摏其喉以戈殺之。由長狄長三丈。旣獲之不能殺之。故自下企上以舂其喉也。自下舂其喉。計長狄長不過二丈。容旣獲之後。身横於地而殺之。摏亦擊也。《方言》曰:戈,楚謂之釨。凡戟而無刃,秦晉之閒謂之釨。或謂之鏔。吳楊之閒謂之戈。東齊秦晉之閒謂其大者曰鏝胡。其曲者謂之鉤釨鏝胡。《方言》釨鉤鏝字皆轉寫譌俗。古衹作句孑曼。云無刃者,謂無直刃也。云句孑者,謂其爲句兵,取義於無右臂之孑也。云曼胡者,取義於曲處如𩔞領之肥大也。詳繹鄭注本無不同。所引先鄭乃不可從。
段注 謂柲長六尺六寸。
段注 衡各本作横。依許全書例正。弋之首一横之而已矣。先鄭云:援爲直刃,胡其孑。非也。古禾切。十七部。
说文系传
古多反 頁碼:第 986 頁,第 1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謂戟小枝上向則為戟,平之則為戈。」